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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基本工資調漲,你的日子反而更難過?


halachung wrote:
是的。。。底薪制最...(恕刪)


真的...底薪制這種東西.....會讓勞工陷入一個無底坑
本勞薪資低於這個的應該是少數,結果是爽到外勞。
聰明的老闆為了捉長補短…只好減少本國勞工的薪水。
很多老闆都跟我說過…反正我一年要花多少錢養勞工是固定的,年終發少一點就好了。加班費的問題也一樣…
政府又沒規定一定要發年終。

robinking wrote:
應該是領21,009的人要努力提升自己
讓自己可以去領39,679才對
怎麼會要用行政干預讓21,009莫名漲薪
導致物價一直攀升,而讓領39,679的錢越變越薄




我就是39,679那個

每次調薪都沒有我的份
可是21,009調升22,000導致的物價上漲我也要承擔

台灣的資方老闆都很聰明
兵來將擋水來土淹
勞委會治標不治本表面上是在幫勞工
可是勞工實質上得到的幫助很有限
基本工資調漲,最大的受益者是外勞吧


小弟才疏學淺,有沒有人可以告訴小弟為何本勞外勞薪資不能脫鉤?
應該是要強制將外勞薪水直接等於本勞才對啊

幹嘛要脫鉤呢,要1:1

這樣還有人要請外勞不請本勞嗎?

如果1:1還是一堆外勞,那就是知道該檢討誰了
algerno2 wrote:
我從很早之前就說過...(恕刪)

這種壓低底薪低於基本工資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是違反勞基法的..
依規定是要依全薪(可不含全勤)為計算基礎..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2年勞上第2號: 按勞基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換言之,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如違反勞基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即低於勞基法之規定,即屬無效。則審核加班費基數,自應以勞基法規定之「平日每小時工資」為標準,不能拘泥於雇主所支付之各項給與名目。查我國勞基法關於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俗稱加班費)之標準為「平日每小時工資」(第二十四條),即上訴人所訂之工作規則,亦規定為平日每小時工資,而工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之報酬,包括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如為勞務性給與及經常性給與性質即屬工資,有如前述,則上訴人以「本俸」為計算基準,顯低於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違反勞基法之強制規定,應屬無效。則無論被上訴人曾否異議,是否明示或默示同意,均無礙被上訴人依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主張權利,上訴人執此抗辯,並非可採。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為什麼基本工資調漲,你的日子反而更難過?


因為在唉錢太少的,幾乎都覺得是別人欠他們的

為什麼別人可以領30K、40K、50K、60K、....

而自己只能領22K???

這問題我相信他們從來沒想過

想要靠基本工資來拉高薪水???

玩火自焚吧

上漲的物價保證會比提高的基本工資更有感

G-PLUS wrote:
這種壓低底薪低於基...(恕刪)

底薪+獎金+津貼+加給=全薪。。。

中間有很多操作的空間。。。

很多公司職級再高。。。
都是底薪=本薪。。。
黑虎先生 wrote:
明年度基本工資將調4...(恕刪)

所以一直調整基本工資是錯的
應該修法規定的是公司獲利需提撥多少來與員工共享
並且制定管理階層的幾等親內不在裡面

不然一直調整基本工資
根本沒用
一間公司假設原本5成是薪資成本
但是調整基本工資後
等於營運成本增加
壓縮到的只是現職人員可以調薪的空間

algerno2 wrote:
很多人都忽略了這個環節..或是故意選擇忽視這個環節..
老闆今天只要將你的底薪調到很低..甚至低於1萬塊都可以..
那麼勞工受到的影響..就會很恐怖...加班的計算基準是底薪
年終的計算基準是底薪.......
而且最重要的是...勞基法並不保障勞工的津貼....


你勞基法第二條,應該不及格



關鍵字:薪資不等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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