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老的酒駕先騷擾別人然後自己摔掛,張男還要噴70萬給狗屁道義賠償,還家境普通咧? 我今天帶著老婆孩子也無法騎快,萬一他拿刀槍出來發酒瘋搞我家人,然後害我一家摔車這怎麼算? 所以如果我沒弄到你但你自摔結果掛了,了不起包個白包致意一下,看到那個道義賠償,我看是案情不單純....
飛翔的魚 wrote: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為此案張男雖無過失,但有密切關聯,事發後逕自離去,犯肇事遺棄罪,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2年; 飛翔的魚 wrote:另因胡翁酒駕,兩車追逐時,張男為前車,無注意後車義務,但後車的胡翁有注意前車及保持安全距離的必要,認為張男過失致死罪部份無罪。 飛翔的魚 wrote:案發後與胡翁家屬達成協議,願分期支付70萬元道義賠償金 過失致死罪應該是檢察官起訴的這70萬白賠了...
>>然碰撞後,張男的臉有往左轉然後回正>>法官認為,胡翁摔車聲應比小孩哭啼聲清楚可辨...認為張男知情。法官大概沒騎過機車吧?照文中所述,雙方車速應不至於太慢,2耳的風聲+小孩大聲哭鬧,前車未必會"清楚注意到"後車的摔車聲.騎車時轉頭是種習慣,行駛中,尤其還載了妻子小孩,為保持平衡根本沒法大幅度轉頭,視角大概只能約略看到側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