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koway wrote:那我也來分享自己質...(恕刪) 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就是家庭的延續,所以和生育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這個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保障子女,子女又繼續加入這個制度中再保障到下一代,藉此規則讓社會穩定的永續發展延續!您有提到有些人結婚也不生,或是無法生育,但這制度並不會因為這些人而停滯發展,差別只是進展的順利程度而已~即使同性戀也加入這制度,他也依然會繼續發展下去,差別也只是進展的順利程度而已~那您可能又要質疑我為何反對呢?我可以提供一些我的想法給您參考!同性婚姻入法會導致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被改變!理由很簡單明瞭,同性"確定"無法生育,所以讓他們結婚表示結婚主軸將不再是生育後代!您提到的生不出來或是不想生,這是有一定的機率發生,但這並不會破壞原本的核心價值,因為他們都有機會能生出小孩來,他們有符合加入這個規則的資格條件~但同性能結婚卻可以直接打臉這個核心價值,讓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轉換到愛情的背書!並不能說這會造成好或不好的結果,但可以確定的是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被明確改變了!也就是說未來的結婚和以前的結婚目的完全不同了~會變好或變壞我不知道,這需要時間來證明,但是這個重大的轉變卻是由極少數同性戀所影響而造成的,這是我反對同婚的主因,我想也是極大部分反對同婚人的主因,為何我們大多數人推崇的社會制度,要被極少數人所改變呢?如果這樣發展下去會導致不好的結果,是整個社會共同買單,也許你會說支持同婚的人未必是同性戀,但是這制度的改變只有極少數同性戀者獲得他們所需要的,而他們得到的東西也只是一個愛情的證明而已!所以我反對同性婚姻制度!我也知道你又會說我不注重他們的各種法律權益,同性伴侶法律權益分析請各位了解一件事,婚姻法只是我們法律的其中一項,並不是婚姻法能辦到的事其他法律都不能辦到!我看網友提出的很多質疑同志不能結婚法律上沒有保障,我認為現行法律都能滿足同志伴侶,基本上婚姻法主要能保障的對象就是後代,其他對配偶的保障其他法律也能達成!只是看你有沒有"心"而已~不信可以去問唐鳳!民事契約可完成如果說真有無法達成部分也可以提出修法增設!但怎沒人提出???所以說同婚入法可能造成的巨大轉變,起因就只為了同志的一個愛情背書....這我完全無法接受!說真的我不排斥挺同人士注重人權的理念,我個人本來就覺得,婚姻制度是人權的限縮,是為了保障後代而訂立的,如果以我的觀念想法,保障人權最好的辦法就是廢除所有法律!讓人自由發展,隨心所欲,就算社會滅亡,每個人也都有爽到~!這樣的邏輯不論您能不能接受,老話一句,我反對同婚!請不要說我歧視同志!您可以發表您的想法我也尊重,但請不要用您的想法來質疑我的想法,因為您可能嚴重誤會我的想法~感謝!
心情藍藍的 wrote:多元成家法案現在沒有在推,同婚法案和多元成家法案不一樣現在要通過的只有相同性別的二人可以結婚 如果沒人能規定婚姻一定要一男一女那同樣的也沒人能規定婚姻一定要兩個人同樣是對傳統婚姻制度的挑戰兩者為何不一樣呢莫非是對多人成家族群的歧視嗎?目前沒推多人成家應該是因為思想落後古板又不重視人權的人們不支持吧
a00701020 wrote: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同性婚姻入法會導致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被改變!理由很簡單明瞭,同性"確定"無法生育,所以讓他們結婚表示結婚主軸將不再是生育後代!(恕刪) 雖然我不知道何時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是生育後代,不過也不打算爭論這個. 只是想說這整個推論其實是倒果為因,反而是生育這件事不再被賦予道德性和社會壓力後, 同婚才有實踐的可能. 也就是既然異性戀生不生都被視為是個人選擇而社會家庭也漸漸不再對不生的夫妻施加壓力的同時,批判同性婚姻無生育可能就失去道德批判的正當理由. 所以同婚會通過是果,生育已不再被視為婚姻關係的必要條件才是因.古早人不孝無後為大,現代人繁衍不必在我. 與其讓同志成為替罪羔羊,不如讓異性戀想多生一些吧. (雖然我一直覺得人口已太多,鼓勵生育其實是引鴆止渴,而同性戀剛好是一種大自然的自然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