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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砍殺小燈泡23刀 王景玉一審判無期徒刑

殺2個不判死, 殺1個怎會判死.快逃啊.
她媽都不在乎了
我們旁人也不用管太多
只不過...想問她媽
你要不要把這個帶回去教化研究?
看看研究一輩子有沒有什麼改進可能
我們其他小老百姓可沒你這麼大心胸
放了我們吧
司法改革會議 不討論死刑耶
好棒棒 台灣真好 重視人權

kevin-a1 wrote:
上報快訊上報2017...(恕刪)



趕羚羊 趕綿羊 趕山羊
所以在我有生之年 有可能看到他出獄?
古往今來多的是神經病,精神病,莫明其妙病,研究一輩子還是避免不了,為什麼?因為犯人他爸就不覺得他兒子有病啊,死人了才說有,他可以接受治療,死掉的小朋友連學校都還沒上過咧,為了救一個神經病或是裝病的要死多少個正常人?這就是廢死的假道學,只會不要判死刑,還會作什麼?不判死改天他放出來又砍了小朋友誰負責?可笑!

amethyst_love wrote:
所以在我有生之年 ...(恕刪)

絕對有機會。下面這張圖好諷刺…

http://goo.gl/b3MUUb 支持環保 減少用紙 發票要刷 手機條碼
其實除了燈泡媽的感受,我更想了解的是,不希望判死的人有一個重要理由是讓犯人活著,才有機會了解犯罪心理的構成、行為的成因、及其生命史、人格史中的各種影響,這樣才能找到背後的問題,從而研究出改善及教化的方法,讓這類人、這類事未來不再發生。

這個理想的目標到底達成了多少?

或者,選擇更人道的處罰到底讓其他潛在的罪犯,在犯罪思維與行為選擇中產生了什麼改變?

kevin-a1 wrote:
王景玉一審判無期徒刑.(恕刪)


其實,廢死,或,無期徒刑不是不可考慮。

畢竟,萬一,即便在最嚴謹的辦案(台灣差很多),也有可能犯錯。

所以,廢死,原則上,是可考慮。

問題不是,廢不廢死,癥結是,台灣是半套國家

基本上就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沒有假釋可能,也沒有無期徒刑+至少多少年不得假釋,也沒有累計上百年的有期徒刑(一罪一罰也是半套),假釋也得在幾十年之後。

就我所知,現行無期徒刑 =15/25假釋,加上假釋寬鬆,其實就是15/25年有期徒刑。

在精神面,完全違背無期徒刑的意義。

所以不要在死刑、廢死,0與1,的意識形態爭執,這是政治在背後操弄。

要學會如何達成共識,就是殘暴之徒是要謹慎隔離及再教育,不是啥道德之說就輕放,但也不一定就是要死刑,至少,國外不是這要推。

當我們陷入政治操弄及凡事半套的虛偽做法,真正的問題並未解決,受苦還是百姓,得利還是政黨。

把焦點看清楚,看看誰是真正想改變,再用選票去表達。

PS:不投票或投少數票也是表達,民主從來不是為政治人物、政黨當選,而是老百姓的民意表達。看看各國的近年變化吧!

這位殺害小燈泡的兇手其實是等同某些宗教眼中的先知,不惜冒著入監數十年的風險,點化台灣人民其實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可惜台灣人民不受教化,在命案發生後還發動遊行,新聞媒體,網路鄉民大肆撻伐誣衊先知,認為台灣司法絕對不會容忍在光天化日下蓄意殘忍殺害幼童的禽獸,但事實勝於雄辯“在台灣殺一兩個人真的不會判死刑”,鄉民們是否欠先知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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