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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格餅家鳳梨酥 涉竄改效期

話說回來這家還真沒有聽過
這下要結束營業了吧
滯銷→過期→竄改
算不算政策受害者?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中和小黃 wrote:
話說回來這家還真沒...(恕刪)


幾個股東都已經獲利了

真的收掉是員工又要找工作了

這8年賺的一輩子都用不完

本來就定位賣觀光客

之前民生西路馬階醫院對面有開一家麵包店

現在也收了

FREE BIKER 67 wrote:
中時電子報2017...(恕刪)


檢方說維格從2013年就開始竄改效期

基本上如果檢方沒有相關證據也不敢這麼說

我很好奇,陸客從2013年開始減少的嗎?

我的想法是

會這麼做的人就是會做

不會做的人就是不會做

跟陸客,沒有什麼屁關係

但再次驗證

如果要做壞事,請對員工好一點....
嘘は真実の影!
引述一下常賣過期食品老總的話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並無近代的冷藏冷凍冰箱,但各種族都依其生存的地理環境(緯度高低),發展出不同的食物保存方法、及烹調料理方式;熱帶有熱帶的『酸甜苦辣』重口味飲食,寒帶溫帶則為清淡口味。各民族並無『保存期限』、或『最佳賞味期』的規範;一直延續數千年。」
高志明指出,「連我們祖父母那個時代,所有人都靠『先人的飲食智慧』來判定『食物是否還可以食用?要不要廢棄?』靠『先人的飲食智慧』來判定『食物是否還可以食用?要不要廢棄?』;所以,才有了老茶、醃漬發酵數十年的老蘿蔔乾(老菜脯)、豆腐乳、老酒、百年老醋的傳承。又廢棄食物時,也是依賴智慧,而非『有效日期』;因此,數百年來,農曆新年的年糕(甜粿)表面發黴時,都是以布擦拭去霉後,切塊裹粉油炸後,食用的。若依『有效期限』規範,事實上,諸多千年傳統食物,勢必違規,在其真正壽命未到前,都必須要丟棄。」
有良心事業的老總掛保證~安啦
robinking wrote:
引述一下常賣過期食...(恕刪)

下次可以請這個老總把他生產的食品都打上這段話,然後不印有效期限
創業惟艱,守成不易。為了圖利,自毀商譽!

z759134628 wrote:
檢方說維格從2013...(恕刪)


很多人都不仔細看新聞內容只看標題,

2013的時候陸客正開始往高峰邁進咧,

黑心就黑心,別扯什麼陸客減少,再下去一例一休又搬出來了
消保官表示,若消費者購買到產品外盒效期以「EXP(西元201X0101)」標示者,可憑發票或持外盒至全台門市,以5倍方式進行退費或換貨;另針對「墨條酥」、「蛋黃酥」及「鳳黃酥」等3類產品,可無限期憑發票或持外盒至全省門市,可以2倍方式退費或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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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買維格鳳梨酥/鳳凰酥都是先把外盒丟掉,覺得很佔空間。不過我對EXP這三個字超有印象的,因為有印象當時看著這EXP字樣不知為何有種格格不入感,所以特別有印象。
現在只剩兩顆單獨的鳳凰酥,不過看單顆的上面都有蓋出廠序號,猜測可以從序號看出保存期限?
廠商應該公布這個序號如何對照/推算生產或保存日期,這樣大家一對不就知道有沒有被篡改?因為裡面這些一顆一顆的不太可能去改。 


重點是,董娘還刻意用EXP字樣與原本的「保存期限」中文樣做區隔,應該是給自己人看的暗語吧?避免自己人吃到過期品,那還真是夠惡劣的。
不知維格能不能過這關,
陸客少再加上這一次事件,
倒了員工又沒頭路,
擔心員工、不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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