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 Sheng wrote:
記者張議晨/台北報導...(恕刪)
總結來說
每個人都培養出吃飽的興趣就對了
這樣就能兩者兼顧


騎小強撞妹 wrote:
剛出社會時一個月二萬.三萬~別說興趣了能吃飽已經很不錯了
拚個三五年+跳槽薪水上五萬.六萬~此時正是將結婚.至少有台車要養
興趣呢?啥屁~多的要準備養車養老婆去了~!
再過三五年.好運一點的三十五歲左右領八或九萬~此時小孩也該有了.也該換間大一些房子
養車養老婆養小孩養房~你還哪來的興趣阿~偶而找朋友喝喝祕魯.喇D屎已經是很確幸了
何況占台灣最大宗的中小企業人士薪資都沒這麼多..主管六萬已是極限了囧
這樣的環境搞的越來越多人都不婚不生了...還談興趣...玩不花錢的手遊算嗎??....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