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無效 wrote:
罵警察髒話是妨礙公...(恕刪)
我也覺得程序很奇怪,但就是這樣,所以我沒寫悔過書啊,我也是經過這事才知道台灣沒有陪審團的
你說的全程錄影,我也問過律師,以下只是猜測(他說警察截對他有利的,不會全部公佈(不利部分可說沒錄到),所以我當時才想去調監視器)看李主席的影片,也沒有一鏡到底,前面剛開始就沒公佈,只是猜測
寫律師信,就是認罪有罵(妨礙公務),就可以緩刑,罰罰錢而已,你如果想告濫權,那又是另一條案子,律師說這種事台灣很多,不管要不要告爛權,你就是要先吃一條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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