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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吃尾牙又非去不可勞動部:算加班費


lala1968 wrote:
part2
採購部
要求廠商將贊助物品全部改為現金
不配合者,直接由貨款扣除,且未來降低採購數量

一般來說,那些廠商贊助獎品,本來就是扣貨款的
然後再由該公司福委會員工自己去挑獎品
寄發尾牙邀請函給上游廠商
很少廠商會是自己寄獎品來的
beviswu wrote:
媒體不愧是最強製造...(恕刪)


應該是像上頭寫的
沒參加就不能領獎
這不叫強迫,叫利誘

比較討厭的
有些公司會有類似成長營之類的教育訓練課程
還強迫參加
No,No,No
那得看公司規模的,大公司都是扣貨款
中小型公司的供應商很多還是直接寄東西過來的
電鍋,小烤箱,吹風機是最常見的
發言人所指那隻手就是 勞動部 吧?總算水落石出了!
勞動部長一定很納悶,明明我在幫勞工增加薪資與福利但怎麼會被批成這樣還被媒體點名換部長名單前3名。

勞動部長一定不知遊戲規則與尾牙定義,什麼是強迫參加??跟男女求職平等不能歧視一樣,只要應徵條件不載明性別就沒事一樣。

強迫參加尾牙算加班還要勞動部明文解釋就多此一舉,不出聲其實就混過去也沒人會在意。

老闆有強迫員工一定參加尾牙嗎。。。從來都沒有明文強迫過,但不去就是不給老闆面子。
尾牙是個習俗,以往尾牙還有用“🐔頭”來暗示的年代,吃個尾牙應該更加不輕鬆了....

請你吃飯還要付加班費,那就隨意了....有的公司尾牙兼員工2天1夜的旅遊,是否要給加班費?政府官員不體民情,“何不食肉糜”不只在最高位,底下辦事的也一群豆腐腦,可悲!
Charlie Liu wrote:
尾牙是個習俗,以往尾牙還有用“🐔頭”來暗示的年代,吃個尾牙應該更加不輕鬆了....
請你吃飯還要付加班費,那就隨意了....有的公司尾牙兼員工2天1夜的旅遊,是否要給加班費?政府官員不體民情,“何不食肉糜”不只在最高位,底下辦事的也一群豆腐腦,可悲!


這規定早就存在了,
網路搜尋這麼方便,
去查查相關規定吧~
被媒體耍的團團轉才可悲吧~
以前沒發生的現在也不會發生,
規定並沒有變更.

• 事業單位於正常工作時間外辦理訓練或集會,如該訓練係屬自願性參加,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 事業單位辦理之登山、家庭日、尾牙,如係屬自願性參加,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很多公司旅遊沒有在強迫的,
不願意參加團體的要自由行,
拿住宿證明來公司是有補助的.
這下慘了!
公務員的各種研習會等等以後也不能在週休二日期間辦理囉!
那還是強迫參加(規定每年需達到若干研習時數)的喔!
lala1968 wrote:
這種事情要在號稱最照顧勞工的新政府上台才被爆?
您完全答對了!

這樣才能突顯『我才是真正在照顧勞工』

fly48 wrote:
2017年01月08日07:17 蘋果日報
強制員工在休息日出席尾牙,勞動部說應該算加班費,但有多少員工敢跟老闆爭取?


沒飯吃?

怎麼不吃法國麵包呢?百姓們為何一定要吃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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