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327 wrote:漲價是店家的權利吃不吃是客人的事情...(恕刪) 不是說市場有看不見的手會調整嗎? 政府還伸手進去幹嘛 ?自由市場經濟人家還不能漲價喔? 如果漲了價他還活的下去表示消費者買單, 政府管個屁
破費阿 wrote:學川普整頓不聽話的...(恕刪) 乾脆成立一個"不當售價處理委員會"好了。然後把魯肉飯、牛肉麵、漢堡、雞排、奶茶、電視機、冰箱、機車、電腦...所有的民生用品都訂出標準售價。業者售價超過標準者,多餘部分一律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