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賢子 wrote:
薪水不高,但可以靠...(恕刪)
我們公司加班照常,畢竟全年無休的工廠,假日還是要排人值班.比較麻煩的是,加班費計算,以前是值多少小時班,加班就報多少小時,現在,不知哪個天才想的,不滿4小時算4小時,超過4小時不滿8小時算8小時,超過8小時不滿12小時算12小時,表面上對勞工有利,但實際上造成勞資雙方困擾,以為資方吃素的嗎?當然要求加班實際時數要4的倍數,以前實報實給加班費,勞資雙方比較沒爭議,正常值班8小時,但交接後,要寫交接和收尾,大概會是 9~10小時,不收尾對後續接班的同事不好意思,現在公司會監控這部分加班費,要就8或12小時,報不滿8或12小時會 review,真是擾民的政策.

海豚 wrote:
"「7天國定假日」今年照「舊」放,工商團體負責人齊聲要求小英政府務必遵守協商承諾
,明年取消,否則工商團體負責人不排除聯手去「掀」小英政府的桌子!
多放1天成本增90.45億"
砍七天假 省 90.45 X 7 = 633.15 億(企業主說法)
一例一休一年 增加人事成本476億 (勞動部)
633.15-476=157.15
這次修法企業賺了 157.15億,卻一直漲價,還哀哀叫
是什麼道理?
一種 話都是你在說 的道理吧,此乃溝通的最高境界,有溝沒有通,雞同鴨講,指冉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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