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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兒童是最嚴重犯罪! 今年第二件死刑定讞

法官讚喔

lordwu007 wrote:
不會執行死刑的死刑意義在哪裡?

兩面討好
重點是趕快執行死刑

不要一拖再拖
不要像之前政府一拖就是9年以上
拖延再拖延就是不槍斃死刑犯
在目前已是消極廢死的台灣中

判一萬個死刑 卻又不會執行的話
有何意義存在?

jameschou wrote:
太感謝法官的英明,...(恕刪)


鄭捷正法的時候廢物聯盟還罵政府拿鄭捷轉移焦點呢..

台灣最不該存在的就是那群廢物聯盟的東西!
Sihwa1121 wrote:
死刑犯的殘餘價值就...(恕刪)


我就等著看新政府什麼時候執行死刑。
pk-king- wrote:
最高法院昨天宣判後罕見公開判決理由,強調社會上以為「殺人不會死」、「只殺一人,不會被處死」的觀念是錯誤的,...(恕刪)


湯姆熊那個不就沒判死不是嗎?自打臉?

湯姆熊殺童案
台灣的法官判刑都是自由心證,殺人從10年~死刑由他決定
所以才有人說必須引進陪審團
法官在整條時間軸上,擔任因果的樞鈕,
會感應到生命中突發的不尋常,或是非科學能解釋的事,時有所聞,
縱放殺人犯,也許不是欺騙自已,麻木一下,就能略過那麼簡單。

人,之所以能活在世上,是有許多原因協助下,才能完成的,
人,不只是需要空氣與人體所需的養分,還得需要親人的財力與感情的交織,出社會還得學會自食其力。
被殺的人,卻永遠也沒有機會學了。

擔任法官的職位,是有其個人的原因和志向的,更重要的充分展現改善社會的功能。
毒殺老人,開名車殺人,關房間姦殺人,多人行兇殺人,這些法官如果都縱放出來,
隨便為兇手編造開脫理由,什麼當成世人學習教訓的典範,都在顯示出法官的職能的不正常。

殺人命案,這不是國小學生罵一罵,罰一罰,叫小孩子上台被念一念,當個典範那麼簡單。
愈來愈多這種法官的出現,也表示未來反撲的作用力會更加嚴重,波及的是法官自已本身。
還有很多沒判

pk-king- wrote:
連兩滴眼淚都不滴,...(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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