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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被帶往錯誤的道路?


IKOO wrote:
從2013喊出多元成家 社會上懷疑的聲浪很大
而後修正為立專法
也遭阻攔...(恕刪)

2013年就是10位國際人權專家
要求台灣修民法接受多元性取向結婚那年
行政院有白紙黑字的人權報告書

如果不是有國際勢力來統合
那一票想法不同的人會搞在一起?
會想到修民法?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讓他們盡量搞強硬的態度吧
立專法應該是雙方最能接受的處理
但他們不要
好, 搞到最後只是逼中間選民反感
轉向支持反同而已
我早就說過, 我支持立專法
但如果只有反同和修民法兩個選項
那我只好反同
只是徒增社會對立的法案...

有這麼重要嗎...



許多與民眾生活相關的重要法案

為何不先處理?不先修改?

食安法完整了嗎 ?

酒駕罰則夠了嗎 ?

稅率相關法案討論了嗎 ?



IKOO wrote:
這篇文章我覺得大概...(恕刪)


這文章寫得很好,

的確我不反對同婚,

但我完全不能接受這些人一下子躁進去改民法,

把不贊成的通通打上恐同症的標籤,

然後用各種特殊案例抹黑異性戀,

用激化對立的方法的確很容易帶出基本盤支持者,

但當激起了更多人到對立面時,

訴求方向就應該做調整了

IKOO wrote:
這篇文章我覺得大概...(恕刪)


那簡單,就去反對性解放立法和爭取修改憲法男女平權不就好了。

sabinehua wrote:
給你一個
我小孩學校有幾位老師是同志,但我覺得他們教學很認真細心,也非常關心孩子。因此同性婚姻我不反對,我希望他們也能得到幸福。
但這一串抗爭看下來,我覺得這些挺同者真的太自我中心,也很難理解為什麼另立專法是歧視,公投就叫踐踏人權,反對者就叫保守落伍,逼得我只好站到對立面去。感覺上他們不是真心要爭取婚姻平權,只是想建立同性戀霸權論述。一個社會裡應該要容納多元意見,有了多數共識再漸進式修法,這樣一步就想登天,只會帶來反效果。




因為台灣現在就是喜歡搞2分法!
現在搞這麼多事出來!~擺明是有啥重要的條款打算來個暗度陳倉!來個模糊焦點!~執政者都愛用的步數
公投吧

老師有沒有教你公民與道德

少數服從多數

這才是民主的真諦

如果公投結果是同性多,我想也不會有人反對

我想反對的是不要只有政客的少數人把持多數人的決定

要不要改請由人民決定

真受不了,全世界第一少子化的台灣

居然要為了同性改民法,

先增加異性婚的兒童補貼還是增加人民收入吧

沒有異性生的小朋友,同性是想收養啥麼?(女同以外,可以借精)
亞利安星人 wrote:
這文章寫得很好,
的...(恕刪)



恐同不可恥,不要自己給自己壓力。
很多人罵同性戀罵的百倍難聽,很多同性戀因此自己比恐同異性戀更恐同,人家他們已經這樣默默忍受幾十年。
BenitoT wrote:
恐同不可恥,不要自...(恕刪)


我不恐同啊~我同性戀的朋友搞不好還比你多一些,

搞設計藝術的圈子裡多的是,

我只是不贊成為了同志想組家庭,

我在家庭中的稱謂就得從明確的父親變模糊的雙親~

同志不可恥,

可恥的是那種自卑轉自大,

要所有人都要依他們意思行事,

稍有不從就把意見不合者貼上恐同、不進步等標籤的行為。

IKOO wrote:
這篇文章我覺得大概點...(恕刪)


或許 羅馬梵諦岡教廷 可以找到藉口和台灣斷交了
(話說執政黨的國際政治敏感度還真低,難道不知道輔仁大學聲明的態度就是梵諦岡的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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