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gar2015 wrote:就是反對同性婚姻合...(恕刪) 沒有配套的法源下.我反對.同性要領養.需求量大就會有職業孕母出現.人口販賣目前還是違法的.到時候這票人又要穿內褲去抗爭政府開放嬰兒販賣嗎?要不然男同志只能跟女同志生小孩如何.自己的婚姻自己生如何..沒有完整的配套.在台灣只毀淪為五四三的悲劇.看看教改.看看開放大學.我們受到太多教訓了.不想繼續搞垮這個社會.
狗子2008 wrote:我不同意我父親的父...(恕刪) 那是民法上規定的稱謂現在規定的稱謂爸爸媽媽其實是叫父母請問有影響到你對你父母親平時的稱謂嗎?是叫老爸老媽~還是叫老父老母?不須人云亦云因為老實說很多反方提供的資訊根本就是莫須有的栽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