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無助於問題本身的釐清與意見交換
反而可能造成額外的傷害與壓迫
不同族群中的意見本來就不一定要一致
同志就一定要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嗎?
假設一個不想結婚的同志, 他會贊成同志結婚合法化嗎?
合法化之前他可以拿法律禁止來逃避同性伴侶的要求
合法化之後,他的藉口沒了!
因此他可能巴不得同志合法化慢慢來吧!!
他的主張,有部分個人覺得是杞人憂天,如人獸婚等
但有些思考邏輯是值得思考的
如「家庭、婚姻,就只是愛的結合,只需要兩個人有愛就可以了?」
「又不是要你跟他結婚、關你什麼事」
這些口號是否可獨立存在且正確
他們的正確的前提是什麼?
每個人接受這些口號的正確性,是立基於哪種前提之下
我覺得這是大家可以自我質疑的...
eureka wrote:
一位男同志寫給尤美...(恕刪)
其實結婚不就只是一張紙及身分證背後的配偶欄罷了
我個人不反對同婚,但修法開放我是反對的
我身邊也有【同】的好友,深究下去,其實這些同很多並不是在意是否有那張憑證,反而希望是立專法
因為曾經有同的好友,他是個孤兒,父不詳,母不詳,在罹患重病時要做侵入性治療,例如開刀
需要有家屬簽名,否則不行,而他的愛人卻因資格不俯不能簽名同意,最終勞師動眾才救回這條生命,簽名的是誰?
是當初他在孤兒院的院長,好在院長還沒掛,不然.................
這才是問題所在的原因【之一】
一邊是人跟人,一邊是人跟非人拿來比是不把同性戀當人看??還裝同性戀哩,你會自己不把自己當人看?反串的真丟臉
一堆附和的人用什麼眼光看同性戀不就很清楚了,連人跟物都分不清楚還能整天跳針
民法上只有人才具有各種權利義務,人與物的最大的差別
無論是桌子還是蟑螂,想愛什麼誰管你
但是這些東西都不具備屬於人的各種權利義務
有人會推動和非人結婚的意義是什麼,財產共有?繳各種稅?幫寵物繳健保?遺產留給特殊娃娃?那不就要先把這些東西賦予跟人一模一樣的權利義務再來跳針結婚
先把這些[非人]轉成法律上的[人]再來跳針說的那些吧
至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還是轉為母系社會,大家想要怎麼樣就努力去弄阿主體都是人有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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