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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

身邊很多同性的朋友

人很好,也很好相處,說真的要不要同性婚是他們兩個大人的事

但是當出現第三方(小朋友)就必須要有所顧慮

我不反對領養,但是要有辦法能夠保證給小朋友無憂無慮的成長環境

一個辦好媽媽的角色一個辦好爸爸的角色

日本節目很多ONE藝人,已經見怪不怪了

只是受不了的是修法的時候只為了通過而通過(就是想當第一,亞洲第一)

知道就算大人不歧視,小朋友之間很容易就會傳開(你爸爸是女生,你媽媽是男生之類的)

不要說大人歧視,一定會被其他小朋友欺負

這才是需要擔心的,在日本普通學校,你是光是外國人就會被欺負了

修法時也必須去想相關的配套措施
生雞蛋沒有 放雞屎最多
明明就還沒有形成國際立法多數
搶亞洲第一很厲害啊
搞個經濟都不會

軟體銀行 wrote:
小朋友之間很容易就會傳開(你爸爸是女生,你媽媽是男生之類的)

不要說大人歧視,一定會被其他小朋友欺負


我不是同性戀
我是否該教我的小孩不要歧視/欺負同性戀?
目前就有孩子跟單親的媽媽與親阿姨一起生活

與單親的爸爸與親叔叔一起生活

這都是2個女的照顧孩子或2個男的照顧孩子.
我是人,我反咳!

Bemo_Du wrote:
我不是同性戀我是否...(恕刪)


教小孩,實際上聽的進去的有幾個

別說我沒有小孩只有一張嘴

我有兩個日本小女生要養,我太太的妹妹就是同性,

教當然會教,但是!如果教有用的話,就不會有被欺負到自殺的事件發生

教有用的話大雄也不會被技安欺負了

john0002 wrote:
目前就有孩子跟單親的媽媽與親阿姨一起生活

與單親的爸爸與親叔叔一起生活

這都是2個女的照顧孩子或2個男的照顧孩子....(恕刪)


但這是"高"風險家庭

是我們儘量要避免出現的狀況

但是現在我們正在創造新種類的"高"風險家庭

賣不掉 加價賣 再賣不掉 銀行幫你賣
他們要領養小孩是站在自己立場,要和其他家庭有一樣權利,而不是站在小孩立場,關心小孩想法和成長環境,小孩自己是會比較的,比其他小孩少一個媽媽或爸爸是不一樣的,要同性成家可以,但是請不要想養小孩,別剝奪小孩選擇在正常家庭成長的權利
反對同志配偶領養小孩!

同志與社會常態不同是一個客觀的事實,
台灣社會也算夠進步了,長期以來並未對同志有嚴重的迫害或歧視案例。
所以,除了宗教團體與維護傳統家庭觀念的人以外,
對於同志爭取配偶權益也都能以同理心看待,
畢竟是兩個成年人的事。

但對於領癢子女就牽扯到第三者的權益,同志與社會多數人不同是客觀的事實,這不是歧視。
而這種不同說不會影響被領養子女的社會關係是自欺欺人!
如果真需要子女來圓滿一個家庭,可以長期資助一個需受扶的對象,並付出關懷。待他成年再討論決是否願意過繼比較恰當!

john0002 wrote:
目前就有孩子跟單親的媽媽與親阿姨一起生活

與單親的爸爸與親叔叔一起生活
這都是2個女的照顧孩子或2個男的照顧孩子.



他們關係是同志??
liu6726910 wrote:
生雞蛋沒有 放雞屎最...(恕刪)

這就是問題所在。

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已經開始出現反彈聲浪,台灣當局還要強行通過,而且是一次包山包海,直上多人成家。怎麼看都是最後出事,同志跟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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