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
他們最近就拿徐自強案在舉例,這個就真的讓人不知該如何反駁。
只要增加一條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即可。
罪證確著的現行犯判處死刑,不是罪證確著的現行犯則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chiashin wrote:
有用嗎?
現有的法律支持死刑,八九成的民意也支持死刑,政府一樣不甩!
chanmingtao wrote:
個人認為法條中要剔除所有與醫生,醫院的文字
完全由政府醫療署單位所替代
把這事推給民間不合理
太空攻城車 wrote:
我第二次用這覆議網站
包含第一次+這次兩次都收不到信箱認證信..
怎麼不提供個手機認證選項阿
TXLC wrote:
只有讓反對安樂死的人親身體驗才能順利推動安樂死合法化。
譬如把他們綁在床上,模擬植物人一個月。
小鐵子 wrote:
(其實一個人真要自行了斷,法律是怎麼也規範不到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