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
看看張錫銘
當年台灣第一大尾槍擊要犯
姦了幾個人?殺了幾個人?
警察在他面前緊張到掉槍最後沒事
農夫被抓去當人質最後沒事
他知道沒越過界線就不會死
再看看陳進興
姦了幾個人?殺了幾個人?
因為他犯第一條就已經唯一死刑
反正命都沒有了多姦殺幾個也沒差
別以為每個犯人出發點就是玩到爽
別以為談比例原則都是在替犯人講人權
這其實是避免犯人越陷越深
避免不擇手段造成更大傷害
瞧你說得做奸犯科是符合天經地義,而奉公守法的百姓才是異類。
敢玩火就必須有自焚的後果。


bcmpxij wrote:
瞧你說得做奸犯科是符合天經地義,而奉公守法的百姓才是異類。
敢玩火就必須有自焚的後果。0分0分



iimomo wrote:
老實說,發這種文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