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win168 wrote:心臟病+吸毒+犯罪+攻擊在先怎麼看都是死好!!社會少一個敗類!!(恕刪) 現場兩個活人裡面老婆說對方有認錯求饒弄死人的說對方有揮拳攻擊請問誰告訴你死者有吸毒心臟病法醫說跟死因無關然後您自己幻想心臟病+吸毒+攻擊...死好
Gugugu wrote:如果入侵別人家就可以不由分說弄死日後同樣的案例會被如何引用到其他狀況呢? 就弄死咩,日後同樣的案例就是死了活該,標準一致就好,反正沒得允許進別人家非姦即盜,死了也是白饒,鄉民的智慧也是可以採納啦~
Gugugu wrote:因為這些人看比較遠如果入侵別人家就可以不由分說弄死日後同樣的案例會被如何引用到其他狀況呢? 以前不是有新聞擅闖民宅的人被屋主開槍打死在美國怎麼好像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次陸戰隊的苦主還要賠給對方800萬以社會觀感來說覺得判決很爛當然法官有他的看法啦法律這種東西沒搞清楚抓人反被告也是很正常警察抓人也要依法不能亂抓當年我在海巡服役要抓人前,大隊的司法小組都要先研究一堆法條題外話,海巡已經身為執法單位十幾年突然換個軍系署長,海巡勤務跟執法他懂多少?不要把三軍莫名其妙的東西帶過來搞底下弟兄就不錯了找到一篇新聞「放過你」抓賊和解 熱心男反遭控恐嚇當場追捕現行犯小偷,小偷下跪要求和解,事主放過小偷事後反而被小偷控告詐欺和恐嚇取財現在做壞事都比較偉大耶
這個當下當然不會像我們現在閒聊嘴砲一樣現場一定是很緊張情勢一定是一觸即發的誰也不知道,小偷下一秒會不會拿刀出來立馬升級成強盜或是跳級變成殺人犯很多知名的兇殺案件,都是偷竊時被撞見變成殺全家的何況被告還有懷孕的老婆而且被告本身受過訓練應該也是屬於戰鬥訓練一定要弄到對方完全失去能力為止事發突然更有可能失了分寸如果今天換成各位回家撞見持兇器小偷你會認為是眼睛有業障而退出來嗎?而且這只是刑事判決還不知道有沒有民事判決
Gugugu wrote:現場兩個活人裡面老婆...(恕刪) 張嫌的弟弟表示,哥哥有竊盜、毒品等前科,十三年前被判入獄服刑,今年初假釋出獄,從事水電工作,卻因工作縮減,已失業五個月,沒想到竟因闖空門偷竊被屋主勒斃。明明就一條毒蟲怎沒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