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思考 wrote:1、覺得軍人待遇不...(恕刪) 對於那些批軍公教太爽的給他三萬你請不起他但拿這三萬去請別人他覺得太多這樣的道理軍公教這些人都是人民的公僕做到死是應該但等到罵人的自己變成民營企業的(僕)無良企業、黑心老闆、血汗工廠就突然變成萬靈丹換個位置換腦袋還是髮夾彎這幾個月來不就都看多了
軍公教常常牽扯在一塊但我認為穿迷彩服沒有下班24小時要在營區度過的軍人應該跟每天穿便服可下班回家逛街睡覺的公教分開來談有人認為軍人在營區睡覺不算執勤但我認為只要是收假到放假要穿迷彩服就算執勤這種不能每天下班穿便服自由地逛街或上網的工作薪水底薪應該5萬元以上才合理(危險加給要另外算)所以我很感謝那些要當"自願役士兵"的人
m-i-c-k-e-y wrote:軍公教常常牽扯再一塊但我認為穿迷彩服沒有上下班要在營區待命的軍人應該跟每天穿便服可上下班回家睡覺的公教分開來談有人認為軍人在營區睡覺不算執勤但我認為只要是收假到放假要穿迷彩服就算執勤這種不能每天穿便服自由地逛街或上網的工作薪水底薪應該5萬元以上才合理(危險加給要另外發) 現在流行溯及既往,那工作薪水底薪5萬元以上(危險加給要另外發)是否也應該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