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簡體小報可以看看就好,裡面一堆主觀性的文字,只能帶一點風向而已。回歸正題:常設仲裁法庭的確沒有主持劃界的司法權力,這點澳洲沒有說錯。也就是說常設法庭不會也不該處理涉及主權判定的案件。因為它不是聯合國架構下的"國際法院"。南海的判決也並沒有指出那些島嶼的主權應該歸什麼國家,只是針對島礁設下確認。 仲裁法庭基本上沒有兩套標準。東帝汶的前殖民國家跟澳洲簽下任何的領土、疆界協定,基本上東帝汶獨立之後應該必須承擔,除非跟澳洲另外有協議。這也是國際習慣法的一環。
bangbus wrote:基本上,簡體小報可...(恕刪) 我同意你的看法。就我所瞭解的資訊,PCA的判決是不具任何法律效應,所以這次澳洲的海域邊界是個未解決爭議。同理,PCA沒有任何效應,它對南海島嶼是礁還是島的判定也是無效的。所以照不照它的判決做也無所謂。所以中國不理會此判決我也表示認同。話說回來我還是挺好奇為啥日本的水泥塊被認定為島....至少綠化後說它是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