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86T,下士。當年只有新訓要穿軍服離營,火車站遇到憲兵就閃,不然肯定被記違紀,皮鞋不亮或皮帶扣不亮之類的!所以下部隊後絕對不會穿軍服離營!當然現在時空環境不同了!(嗯…這句話借用一下)但是,軍人的地位也更低了!穿軍服逛街約會更容易出事!屁孩的挑釁、好事者的錄影等……制服與便服其實主要是公、私之分。警察穿制服去唱ktv保證爆料影片就來了……所以,休假不穿制服不論過去現在都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