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聘的雇員,之前已經給過資遣費及結算年資現在又來要年資補償全台現職政府雇員有1、2萬已經離職的不知何幾少子化後各縣市被超額出來的教師從正職變成代理也該爭取原本應有的福利若樓主認為補償收費員是合理的請一樣的看待其餘的雇員、教師政府要出的錢可不只數億
不惑之惑 wrote:這次收費員補貼事件...(恕刪) 收費員是約聘人員,收費員是約聘人員,收費員是約聘人員政府應徵的時後就已經說明很清楚了,解約的時後的種種補償措施已經很優惠了看看政府其他約聘人員被解約的時候有那麼好嗎??最重要的是政府竟然拿我們納稅人的錢補貼他們,這才是讓很多人發狂的原因吧我繳的稅金是要給政府公共建設用的,不是給政府拿來亂花的
不惑之惑 wrote:這次收費員補貼事件...(恕刪) 怎麼一天出現兩篇為同一主題帶風向的文章?這件事確實是三贏啦!唯一輸的是有繳稅的你我.所以掌聲?被賣了還幫數錢就算了!現在還要幫賣你的鼓掌叫好...真悲哀!
不惑之惑 wrote:給弱勢勞工能稍稍喘口氣,很好啊.台灣勞工若能逐步脫離賤命,該支持的.5億元,看似很多, 但分給1000人,每人是50萬. 分給500人,每人是100萬.就這麼一次, 其實也沒有很多. 我也勞工,我也在政府機關做過約僱人員,一年一聘,隔年不聘就滾了.怎麼沒給我遣散費?還再另給50萬?勞工就依勞基法,勞保,補貼,憑什麼可以一句話就給特定人士錢?我也很可憐阿!怎麼沒給我個幾十萬花花??錢不多,是你說的,那你出阿!!為什麼要我出??
whaleegg wrote:拿納稅錢去撒誰不會...(恕刪) 本來就不應該有約聘,只要沒有特定期限而是不斷的延長續約這本來就應該是正職員工,"約聘"這兩個字不應該被濫用正職員工要開除本來就要照勞基法來,高工局和遠通不把勞工權益放眼裡被罰要吐錢是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