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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廠商控變更設計虧2億 台北市政府認賠


VICCHEN2006 wrote:
整個世大運不知道還...(恕刪)


我每天經過內湖捷運站,也很好奇共構宅何時才能啟用呀 ~~


柯市府.....唉 ~~~~
整個程序亂七八糟,看不懂。

應該是:

北市府變更設計 --> 交給包商議價及討論需不需要延長工期 --> 北市府同意報價及工期 --> 北市府簽文修訂合約 (issue a change order) --> 包商根據變更設計施工。

真的是,哪些設計會多出兩億元工程款?

公共工程案子的變更設計不應該超出總工程款的一定 %。要不然我為了逃避審計,招標室內設計,後來變更設計來蓋大樓。
fkang2 wrote:
整個程序亂七八糟,...(恕刪)


照報導的意思來看,台北市政府在施工期間要求變更設計,導致工程預算爆增兩億,廠商也照辦,事後請款台北市政府卻裝傻拖欠工程款,廠商不堪虧損跟媒體控訴。

簡單說就是台北市政府賴帳啦!
嗯,這個變更有沒有跑過400萬啊?沒跑過就不安全喔~~~~~~~~

VICCHEN2006 wrote:
有世大運廠商抱怨,北市府變更設計圖


要不要派警察去?
kouchou wrote:
要不要派警察去?...(恕刪)


如果台北市政府被告敗訴還賴皮,有可能⋯⋯
VICCHEN2006 wrote:
照報導的意思來看,台北市政府在施工期間要求變更設計,導致工程預算爆增兩億,廠商也照辦,事後請款台北市政府卻裝傻拖欠工程款,廠商不堪虧損跟媒體控訴。
簡單說就是台北市政府賴帳啦!...(恕刪)


如果你的理解是對的,那廠商的問題也很大。

明明知道是和市政府做事,沒有白紙黑字簽名前就施工,自己找麻煩。

我知道現實上很多情況是為了趕工期,文件後面補,但是兩億也太多了。

再說,如果市政府當時沒有提供白紙黑字加簽名,變更設計就沒有得到許可,廠商就是沒按圖施工。

通常,包商沒那麼笨,一定有一些細節我們不知道。

再說幾句,如果市政府當時文件沒補上,往大的說,就是違法。
fkang2 wrote:
如果你的理解是對的...(恕刪)


台北市政府要求變更設計,廠商那邊一定有公文或郵件記錄,把原始設計拿出來核對,賴不掉的。

台北市政府在程序上應該有瑕疵,多花了兩億元,才不敢跟高層或市長提這件事。

增加的工程款沒辦法核銷,只能先拖欠,之後再想辦法補這個洞,總之台北市政府內部有人違法。

市府發包的世大運可以更改設計,相反的大巨蛋bot不可以變更設計


應該不是「不可以變更設計」
而是未完成變更設計程序之前,不得變更施工

所以市府主張遠雄必須先把「變更設計程序」跑完,
比方公聽會、環評、各種審查再來一次
才可以復工

這個世大運如果比照大巨蛋標準
現在就必須停工
等「變更設計程序」完成
才可以復工

換言之,現在就可以派警察去了
kouchou wrote:
應該不是「不可以變...(恕刪)


做工程的人都知道,案子在急迫時一面送件一面趕工,或是事後補完程序,這都可以理解。

但是完工後被廠商控訴拖欠工程款不付(應該是被拖很久,忍無可忍),這就有問題了⋯⋯

民不與官鬥,但是官逼民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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