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啡 wrote:經過的車即可合力救火或打破窗戶,不用等到警察來,不知是否來得及?...(恕刪) 時速接近100的情況下,你從看到煙>判斷火燒車>下決心停車救人>想辦法安全的切到外線以上的動作你應該已經離事發現場超過1KM了,再拿著車上的滅火器,逆向跑路肩(前提沒有車)回去救火我相信趕緊打電話加上盡速離開不要造成堵塞會來的更好~~~
PC故障中 wrote:警察真的不會開安全...(恕刪) 自由時報的新聞畫面在影片19秒的時候員警試圖打開安全門但安全門疑似卡住...無能為力...幾秒後另一民眾用滅火器敲破後窗時濃煙快速冒出可以想像當時車內的樣子無光線...擁擠...濃煙密布...大部分的遊客應該早已被嗆昏了
邪惡小多 wrote:自己從國外牽原廠的跑車、重機,在台灣要掛牌,車測一堆規矩等著刁難,遊覽車國外買個底盤,拼拼鬥鬥就可以上路了。台灣監理單位跟車測中心真是讓人猜不透啊!...(恕刪) 真的台灣拼裝車只要經過某單位靜態檢驗合格就好大眾運輸工具如此草率私人進口卻一直被刁難~~~
假設真的是電線短路而起火,從短路到發煙到明火,我想應該有3~5分鐘,司機大哥在有塑膠燒焦味就該停車了,從高速公路監視器來看,整輛車邊開邊冒煙,我猜那時候司機已經昏厥了,所以才會左搖右晃,最後撞護欄,等到整車都起火了,說真的,就算還有意識,想自救可能都沒辦法了。我猜因為這次事故,未來大客車都會要求加裝偵煙警報器,一有狀況,應該是開門停車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