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淡超人 wrote:在7/14日時刑事...(恕刪) 唉~~~我覺得媒體已經到了需要他律的行為了新聞發展之初,為了報導自由,所爭取到的如今都早已被這些自毀長城了該是立法約束媒體的時候了無事實根據來源的新聞製造,一經檢舉確認謬誤若沒在新聞媒體上道歉更正,半年內超過三次隔年不發給證照五年內累積達到9次,這表示根本沒有所謂的媒體自律與媒體良心,該永久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