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旋曲 wrote:罷工的訴求是要求公...(恕刪) 你的邏輯很奇怪喔華航是跟職業工會開協調會,華航不讓沒參加職業工會的空服員享有一樣的待遇你怎麼會覺得是工會的問題,工會能代表不是他們所屬人員嗎擺明了是華航搞的手段,華航真的有心,全部空服員就都採用同樣的條件就可以了還是你質疑職業工會阻止華航給非職業工會成員同樣的待遇。你不是邏輯很奇怪,就是心態很奇怪人躲在網路後面,各種奇怪的心態就會大喇喇地說出來
shadowjon wrote:只有一項?可以請問是哪一項嗎?1.反對勞動基準法第84-1條迫害,除越洋航線外,其餘工作條件一律回歸勞基法。2.外站津貼應從每小時2元美金提高至5元美金,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3.未經工會同意,不得變更報到地點及工時計算方式。4.國定假日依法給予雙倍工資。5.保證年休假123天、月休8天、季休30天6.實施考績雙向互評7.給予工會代表、理事及監事會務公假。我的算數不是很好,但上面我看到2項了耶請問你的一項是怎麼算的? 你是說第七項吧! 非工會會員 會有會務假需求嗎?
beviswu wrote:你是說第七項吧! 非...(恕刪) 沒錯呀,所以那項是會員專有的吧難不成非會員可以放非會員假?照這邏輯,假設在鴻海的新竹廠上班的勞工應該可以跟郭董說我家在淡水,所以上班工時,要從離開淡水算起另外,我有在公司內組織團購,組成團購工會所以當我團購工會有事,要開會時,要給我會務假
1.反對勞動基準法第84-1條迫害,除越洋航線外,其餘工作條件一律回歸勞基法。2.外站津貼應從每小時2元美金提高至5元美金,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沒有每小時5元美金的就不用去外站了3.未經工會同意,不得變更報到地點及工時計算方式。-----------報到地點不是就是工作地點嗎4.國定假日依法給予雙倍工資。5.保證年休假123天、月休8天、季休30天6.實施考績雙向互評7.給予工會代表、理事及監事會務公假。
t3629655 wrote:2.外站津貼應從每小時2元美金提高至5元美金,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沒有每小時5元美金的就不用去外站了 沒有5美金也是可以啦! 但就變成員工自己出錢,你當國外飯店消費很便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