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價你就不運動,那他就有理由可不必再投注人力經費維護河濱公園及設施,一來節省人力就可以裁員,二來就可以節省維護設施經費。錢就擠出來啦!
至於會不會收不到錢呢?當然是不會,因為隨便想個名目漲個價收個費,就可以從市民口袋拿錢!公車捷運票價,停車費,垃圾袋費,進出城費,塞車費....太多了!

邏輯對不對一點都不重要,反正他就是要收到錢就對了!
反正就使用者付費嘛!符合公平正義!

yungsheng_us2001 wrote:
收費,合理
但我們還鼓勵市民運動嗎?
也許收費之後,會去租用場地運動的人不變
但若因此減少了呢?
跟ubike 跟捷運相同
我們現在還鼓勵ubike 鼓勵大家坐捷運嗎?
因為要鼓勵大家多運動、騎ubkie、坐捷運
所以我們漲價?
邏輯完全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