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I01 wrote:主因在, 不代表其...(恕刪) 非關有無儀降,當時風向不適合R-02就是不適合,換成我是高勤官我也不願意換,因為氣象資料就是這樣,若聽飛行員的建議換跑道,結果還是出事豈不死得更難看!
02跑道還是20跑道根本是同一條跑道,兩個相對方向, 02與20都有儀器降落設備, 只是02是ILS, 20是VOR DME, 當然前者的降落設備較精準, 但請先要有個觀念....飛機是機師在飛, 儀器只是輔助, 每種降落程序都有其規定, 不符合規定給你02ILS降落還是有很大的失事風險當天風向是優先使用20跑道, 但是因為大雨能見度不佳不符合降落程序所以不給降落, 天氣條件不佳, 你可以回頭啊...沒人拿槍逼你在空中盤旋到沒油, 立榮與復興機師要用02跑道是因為02的能見度規定沒那麼嚴格, 但順風降落就是風險因素再給各位一個觀念, 儀器降落的精密度不等於降落的安全度, 汽車沒有倒車攝影機或沒有倒車雷達, 是否表示就不能倒車? 無論20還是02, 當時能見度都是一樣, 只是02可以依靠儀器更接近跑道, 但如果心態散漫不依照程序, 低於最低下降高度或超過決定點沒看到跑道都沒有重飛的作為, 那用02跑道只是換一個方向摔而已所以不要誤會02跑道就看的見.....一樣的能見度, 又多一個順風會衝出跑道的風險, 天氣未達降落標準可以飛回去.... 姑且不談換跑道會有許多程序與作業, 你要是該名高勤官, 你會那麼爽快同意用開放02跑道
哦~~謝謝,了解~~~不過看了通聯記錄,軍方講話太慢不經心事不關已會讓人討厭,也會讓人想把責任歸給他畢竟出這麼多人命,一定會想說…是不是另一種選擇就不會死人了~但若只有一條,那…軍方一定會不爽民用那邊自已說天氣不好不能降,怎麼飛同條的軍方就可以降....
不是軍方能飛民間不能, 也沒分軍用民用, 跑道是共用的, 但歸軍方管.....純粹是能見度不符合20跑道不能將落, 但能見度符合02跑道讓飛行員想賭一賭.....高雄近場台是服務航機的性質, 有機師提出要求, 該督導也是協調員就必須跟馬公基地的高勤值星官說, 並不代表航管認為可以.... 可不可以降落決定權是在機師只因為主因告不成,檢察官應要找人告啊.....
allen_yeh wrote:馬公機場從來只有一...(恕刪) 鄉民看戲的說法ALLEN大不用太認真啦反正軍方高勤官就是該死,官僚害死這麼多條人命這是飛安會調查報告裡面附的ATR操作手冊內容小弟英文普通,勉強可以看出 TAILWIND 10KT請教前輩們這個表是不是表示ATR72的降落尾風限值10kt?如果是的話飛機約1905摔的1905前後的天氣是這樣颱風天風雨變化大,在盤旋時得到消息02尾風剛好沒超限,如果馬上同意馬上換跑道從盤旋點飛到攔截下滑道一直到進場的時間,如果尾風超限難道就不用重飛?同樣道理20 VOR進場一直降到低於MDA沒目視跑道不用重飛?還一直降下去試圖賭一把看再近一點再低一點能不能看到要馬後炮我也會如果我說如果空軍同意改RWY02 ILS,先不論說要預留至少10分鐘讓地面人員調整相關設施(報告裡面有提到)真的02降下來結果突然一個強陣風的尾風吹來,因為順風降落而摔了責任不也可以推給軍方?沒有依照原則使用逆風跑道?檢察官到底起訴時有沒有確實了解並採用飛安調查/航空專業人員的專家意見還是只是自己心證想說...恩...感覺上某人跟某人等等應該也要有責任阿...機師都死了沒有人起訴也怪怪的乾脆起訴一下那個誰跟誰好了如果是這樣,不是亂搞是什麼?當然機長最大有權決定使用哪條跑道降也有權選擇重飛甚至轉降備降場可是尾風超限他可以決定違反規定降嗎?(除非有什麼超特殊原因)這不就成英雄敗狗熊平安降落就好棒棒(被調查再說,反正不會惹惱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