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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肯亞事件的想法

shitses wrote:
外交部說他們在境外詐...(恕刪)



覺醒公民專講沒良心的話

alex09080328 wrote:
如果這些被遣送到大陸...(恕刪)

說到引渡,美國爸爸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上回在東南亞也有一樣案件,讓台灣島內引渡審理結果輕放……這回老共學乖了!……
詐騙集團不是不會怕,從東南亞轉進非洲……這回被逮剛好而已……。
我支持老共出手,島內百爛的還是請老共出手再教育…………
殺雞儆猴是好事,唯有如此,才能端正風氣…………
詐欺在對岸是無期徒刑,在島內五年以下……可怕不是刑期,是服刑環境…………
上回在東南亞也有一樣案件,讓台灣島內引渡審理結果輕放……這回老共學乖了!……
詐騙集團不是不會怕,從東南亞轉進非洲……這回被逮剛好而已……。
我支持老共出手,島內百爛的還是請老共出手再教育…………
殺雞儆猴是好事,唯有如此,才能端正風氣…………
詐欺在對岸是無期徒刑,在島內五年以下……可怕不是刑期,是服刑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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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君 wrote:
要引渡也要照會一下...(恕刪)


哪裡粗暴?又不是叫他們從肯亞走回中國或是游回中國

照會?現在不是全台灣都知道有一群詐欺犯從中國跑去肯亞騙大陸人,現在要被押回中國審判?

婉君 wrote:
要引渡也要照會一下...(恕刪)


這種罪犯還是送給阿共電一電,回來對社會比較好.

婉君 wrote:
要引渡也要照會一下...(恕刪)


當然照會過啦!

我國官方態度是:
你就引渡吧!
我叫兩聲意思意思,你可別當真喔!

JIN DER LAND OFFICE

婉君 wrote:
要引渡也要照會一下...(恕刪)


美國把嫌犯送去關灣監獄刑求前好像也沒照會過ISIS.....


婉君 wrote:
要引渡也要照會一下...(恕刪)


國際法上,要引渡的照會是給引渡國政府的,以本案來說,比如說我們要引渡在肯亞的台灣詐騙犯,那我只要跟肯亞政府說就好了,不用跟中國政府說,這不管是一邊一國,還是一國兩制,都是一樣的

總結就是,本案中不管是中國跟台灣,都沒有照會對方的義務,不論國際法上還是國際慣例上,美國以前去海外提人,往往也是跟所在國講一下同意了就拿走了.

當然你可以說禮貌上要告知一下,但這不是義務,所以也談不上什麼鴨霸不鴨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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