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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廢死玩了那麼多年,敢讓雷厲風行也來作實驗嗎?

neu03 wrote:
94年 555,109...(恕刪)


沒錯,是社會進步

殺人案跟整體犯罪下降的比例是差不多,多一些而已的

而強盜案完全大幅減少的原因是

犯罪者變聰明了&到處都是監視器

在台灣你敢搶,應該是100%會被抓

那你去搶劫有意義嗎?

把強盜案取而代之的是「詐欺」(就是詐騙集團啦)

詐欺罪刑度更低,警方要抓的難度遠遠難於強盜案,而且能到手的錢又是超乎想像的多

強盜能搶的錢只有可憐的一點點,罪刑又比較重

誰要去搶劫啊?又不是白癡

法官看這些真的去搶劫的人是可憐的白癡,好像也都不會判太重...
嘘は真実の影!
連最簡單的嚴格執行都作不到了還需要妄想什麼嗎???

嚴刑峻法的其本身的目的性不是斷絕而是嚇阻(當然,能斷絕是最好!),
死刑的目的也是"最重刑罰跟刑責!"
結果現在被人拿來政治操作跟當屁??
連百姓都比這些當官的懂得多= =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chiashin wrote:
實驗應該這樣做,例如台北市取消死刑,新北市不取消,然後來做比較


他們常常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發生

但是刑法也是一樣不能嚇阻犯罪發生

我覺得與其取消死刑

不如台北市完全取消刑法,看看治安會不會變更好...

不要說變好,台北市能不能住人應該會變成一個大問號....


由此可知,這種荒謬的說法根本是個錯誤

刑法可以嚇阻犯罪發生

死刑亦若是

這個說法的重點只在於不能「完全」嚇阻,但他不管已經嚇阻了多少

而不能「完全」嚇阻的只是少數人

如果這樣都阻止不了,那也可以說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這種個案真的不用再怎麼花心力去預防了

罪證確鑿的隨機殺人,請直接槍斃就好(已經很仁慈)

每年死於車禍的人,比隨機被殺的人多太多了,根本不是同一個數量級,不如多花點心力去預防車禍吧....

完全不用去理他們

他們自己選擇而做出的事,為什麼我們要去負責?

自己作的事情自己負責。
嘘は真実の影!
死刑的嚇阻,至少能讓社會多數安心,這種隨機殺人的動機跟一般殺人的動機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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