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2008 wrote: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36歲李姓士官長3年前被派往陸軍第六軍團支援,但去年3月支援任務結束後,卻沒返回原單位報到,原單位也沒察覺此事... 3年!原單位的的主官管可能換一兩輪了,有人會記得?
林史達 wrote:這就是未按編制用人 林史達 wrote:有需求就開編制阿 現在我不知道但我當兵時連上的人數最多只有滿編的六七成有編制但沒人 能怎麼辦?事情總要有人做加上很多工作在兵籍表上根本沒有所以占的缺與實際負責的工作天差地遠一點也不奇怪不只是兵 官也是如此連上沒有副連長的時間比有還長要照編制用人? 何其難也
HermesParis wrote:看來國軍的精實案還是不夠精實曠職3個月竟然沒被發現? 冗員無誤! 非作戰時期,大部分的軍人都算是冗員!這類事件其實很多,我一個義務役的同學,也是到其他單位長期支援,退伍前一個多月應該歸建,但是他等到退伍前一個星期才回部隊。
是真的蠻離譜的,但我十幾年前"作夢"夢到也很離譜的事..有個阿兵哥是駕駛涼缺,涼到載女朋友進營區一起睡覺打炮隔天再載出營區送回家,還有阿兵哥在某總部當兵附近很多夜店,半夜跑出來跟朋友一起去夜店再回去。某上校叫駕駛兵幫忙載小三回家,為了封口還放他幾天假,而這駕駛濱幾天假有好幾晚是跟這小三一起度過的...對了!真的是夢到的,看看就好!
Galaxy wrote:應該要好好檢討終身俸制度,把預算用在需要的地方,如救災(恕刪) 沒錯,就把終身俸費用改編為國軍的助割費、救災費用,不要沒救災做事的人也跟著沾光,真正累的弟兄只得到補休。多的錢就變為24小時在營待命站哨的加班費及夜點費,上下班的涼缺就去旁邊涼吧,實現真正的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