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吃動物 跟殺動物 ...(恕刪) 沒殺過雞沒殺過魚阿?有啥好怕的阿?我不懂這些愛護動物的人士那麼愛不會帶回家養阿結果在外面餵食然後就越聚越多你們不怕毛小孩別人怕呢?被攻擊就說那是他們在悍衛地盤人的空間啥時變流浪貓狗的地方阿?
那肉類處理師(屠夫)要怎麼辦?欺負無法還手的動物固然不對反面來說在這個人搞出更大事來前給它應有的處罰外教育他治療他給他一次機會改過不是所有向善法則最高原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像這樣無止盡的追殺他凌虐他我不懂這些愛護動物的人士他媽的有什麼資格去批判去鬥毆別人難道人不值得跟動物一樣愛護我只不過看到一群惡魔在製造一個更可怕的惡魔
虐殺動物通常是變成連續殺人犯的前兆所以現在美國法律也傾向懲罰虐待動物的人,早點懲罰早點矯正,總比真的變成連續殺人犯後再來彌補來得強而且虐殺與宰殺有很大的不同宰殺只是為了食用肉而殺,求最短時間內取其生命虐殺重點在於虐待、刑求對當事人有種快感,會享受受害者苦苦哀求的狀態,拖滿長一段時間才殺死。有此嗜好,到最後光虐殺動物是無法滿足地
Lisa_Hsu wrote:而且虐殺與宰殺有很大的不同宰殺只是為了食用肉而殺,求最短時間內取其生命 是啊 就算屠夫殺動物 也是在短時間內完成,而且目的是食用 有其流程跟刀法 盡量不讓動物太痛苦,虐殺可不同了 目的是娛樂或洩憤(心態就有問題)這種人將來殺人的機率 本來就高..
marco2702000 wrote:沒殺過雞沒殺過魚阿?有啥好怕的阿?我不懂這些愛護動物的人士那麼愛不會帶回家養阿結果在外面餵食然後就越聚越多你們不怕毛小孩別人怕呢?被攻擊就說那是他們在悍衛地盤人的空間啥時變流浪貓狗的地方阿?(恕刪) 人的空間又不是都你的等到在你的空間被攻擊再出來罵吧
有些人講話好偏激阿換個意思說,若覺得街友可憐要不要順便帶回家養阿~我看網路新聞跟fb的留言跟某幾樓有一樣的問題喜歡幹嘛不帶回家養其實大橘快被收編了原收編者po文不是每隻貓都可以跟狗一樣,喜歡就立馬撈回家畢竟狗跟貓的習性跟個性截然不同愛媽愛爸花自己的時間跟金錢幫忙飼養浪浪及TNR無非也是想沒家沒主人疼的牠們有頓溫飽路上的浪浪何其之多經濟能力負擔的起的愛動物人士,也盡最大的能力收養我家養過4、5隻狗都是從菜市場撈回來的浪浪現在的2隻也都是情侶分手後不要的始作傭者是那些拋棄寵物的人類若沒棄養就不會有浪浪的問題某2樓說的對虐殺動物通常是變成連續殺人犯的前兆這種人如此冷血,原以虐殺小動物為樂一旦不滿足接著就是對人類下手像是鄭捷跟龔重安都是都是殺狗不滿足後,再隨機殺人請問有什麼好同情跟幫忙說話的
Lisa_Hsu wrote:虐殺動物通常是變成...(恕刪) 沒必要亂給人貼標籤,殺人犯有半數虐待動物的過去,不代表虐待動物就會變成殺人犯,但愛狗愛貓人士看到虐待貓狗就直接判定他將來會成為殺人犯,真的很可笑...明明只是自己不爽看到別人虐待貓,就詛咒人家將來變成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