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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無罪,不只是無罪推定的問題。

所以應該修法,要當法官或檢察官,一定要有當過幾年律師的經歷。

當然法官或檢察官的薪水就應該更高了,不然想當法官或檢察官的人會很少,或者很可能會貪污。
拿鐵加糖 wrote:都說了從原料查到成品 還在說原料沒規範到...(恕刪)


本案判決書中已經說明:

第一,頂新公司內部報告文件即被告陳茂嘉、證人李宜錡等人在103年3月3日至6日越南訪廠報告等文件敘及越南大幸福公司來源為千家萬戶之個體熬油戶,並無可追蹤之供應者,且越南屠宰場並無檢疫人員,另有小型屠宰場存在等記載。

第二,證人胡大光說明:我看過他們公司好幾個大油桶,但是沒有看到工廠,所以後來我就知道他們是把別人煉好的油買來儲存再銷售。
LTN的報導+剛出業想出名的律師...
我怎麼一點都不意外呢?

1495努力點好嗎?起手式都一模一樣是想呼籠誰啊?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James' d&m wrote:

本案判決書中已經說明:

第一,頂新公司內部報告文件即被告陳茂嘉、證人李宜錡等人在103年3月3日至6日越南訪廠報告等文件敘及越南大幸福公司來源為千家萬戶之個體熬油戶,並無可追蹤之供應者,且越南屠宰場並無檢疫人員,另有小型屠宰場存在等記載。

第二,證人胡大光說明:我看過他們公司好幾個大油桶,但是沒有看到工廠,所以後來我就知道他們是把別人煉好的油買來儲存再銷售。...(恕刪)


這是法官的說明還是檢方的說明??判決書有這樣斷章取義做說明的??
沒有前言沒有後語掐頭去尾你是想誤導誰???這種東西別說法官看不下去,稍微有點基本法律素養的人也看不下去
自己看判決。

食安法規沒規範???

我們吃的豬油的豬體來源,至少早就已經有CNS 2401N5069的規範標準了吧?!

頂新的粗油來源豬體,有符合這個基本標準??

唉,勇敢的臺灣消費者。有勇氣的法官。


James' d&m wrote:
自己看判決。

食安法規沒規範???

我們吃的豬油的豬體來源,至少早就已經有CNS 2401N5069的規範標準了吧?!

頂新的粗油來源豬體,有符合這個基本標準??

唉,勇敢的臺灣消費者。有勇氣的法官。
...(恕刪)


問題就是成品油經標準檢驗並無違法
又檢方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原料油有問題

這樣的證據要法官怎麼判???

與其在媒體放話寄望於全民公審,倒不如趕緊去越南多方蒐集資料補強證據來得實際
haoxinzuo wrote: 這是法官的說明還是檢方的說明??判決...(恕刪)


再說一次,這是判決採為證據的本文。

本案判決書中已經說明:

頂新公司內部報告文件即被告陳茂嘉、證人李宜錡等人在103年3月3日至6日越南訪廠報告等文件敘及越南大幸福公司來源為千家萬戶之個體熬油戶,並無可追蹤之供應者,且越南屠宰場並無檢疫人員,另有小型屠宰場存在等記載。

證人胡大光說明:
我看過他們公司好幾個大油桶,但是沒有看到工廠,所以後來我就知道他們是把別人煉好的油買來儲存再銷售。




James' d&m wrote:
我們吃的豬油的豬體來源,至少早就已經有CNS 2401N5069的規範標準了吧?!

頂新的粗油來源豬體,有符合這個基本標準??...(恕刪)



大家都是拿豬酯肪熬油 , 誰會拿豬的骨頭 皮 耳朵 尾巴去敖油呀 ?

你知道非傳統部位要給它熬出油來 , 要花多大成本而且根本不划算好嗎 !

這分明就是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呀 ....
haoxinzuo wrote: 問題就是成品油經標準檢驗並無違法 又...(恕刪)


再說一次,請看清楚:

食安法規規範,

我們吃的豬油的豬體來源,至少早就已經有CNS 2401N5069的規範標準了。

頂新的粗油來源豬體,有符合這個基本標準??用這種油來做食用油脂原料?這到底是在辯什麼??

對不起,我認真了。





James' d&m wrote:
再說一次,這是判決採為證據的本文。

本案判決書中已經說明:

頂新公司內部報告文件即被告陳茂嘉、證人李宜錡等人在103年3月3日至6日越南訪廠報告等文件敘及越南大幸福公司來源為千家萬戶之個體熬油戶,並無可追蹤之供應者,且越南屠宰場並無檢疫人員,另有小型屠宰場存在等記載。

證人胡大光說明:
我看過他們公司好幾個大油桶,但是沒有看到工廠,所以後來我就知道他們是把別人煉好的油買來儲存再銷售。
...(恕刪)




你大概沒看過判決書才會想用斷章取義的兩段話唬人
但這裡是01,你這種東西還是拿去ptt比較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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