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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空穴不來風,無風不起浪.不能說是被媒體汙名化,只能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暫時沒抓到它們的把柄罷了.越是大財團越是黑心,殺頭的生意都有人做了,更何況對財團最友善的台灣?難道因為判它們無罪就是真的無罪?法律真的能保障好人制裁壞人,都二十一世紀了,不要太天真了.
lin88888 wrote:
照這理論 將尿用RO過濾後去色,無色無味 拿來賣也沒事....(恕刪)


我們日常使用的自來水都是汙水淨化處理後所得到的
那些汙水基本上就跟地溝油是一樣的東西

teddy6313 wrote:
空穴不來風,無風不起浪.不能說是被媒體汙名化,只能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暫時沒抓到它們的把柄罷了.越是大財團越是黑心,殺頭的生意都有人做了,更何況對財團最友善的台灣?難道因為判它們無罪就是真的無罪?法律真的能保障好人制裁壞人,都二十一世紀了,不要太天真了....(恕刪)

但法治國家講究罪刑法定,廠商有沒有不法行為是一回事,你拿不拿得出他們的違法證據又是另外一回事
你總不希望隨便一個路人甲告你強姦而不需提出任何證據法官就可以藉此將你判刑吧???

兩相權衡,我寧可法官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判頂新無罪

lin88888 wrote:
照這理論 將尿用RO過濾後去色,無色無味 拿來賣也沒事.)

新加坡利用廢汙水提煉飲用水.

是不是該自來水廠員工每個人都抓去鞭刑?

煉製後合乎標準的食用品,哪裡違法了?
囧囧丁丁 wrote:
頂新餿油案今宣判,...(恕刪)



完整看過新聞內容和法官判決理由之後,發現問題根本出在彰檢控方蒐證和舉證力度不足
檢方大概以為頂新這麼大的案子勝券在握所以就隨隨便便馬虎了,才讓這幫傢伙逮到空子造成這種令人
不愉快的結果
當元智94資技瘋狂攻擊你,你愈要活得精彩和受肯定,證明仇家們的錯誤與失敗有多麼幼稚
lahu wrote:
可是台灣部分人貌似都認定旨意大家都說有罪
法官就必須判有罪
這種民粹真的是.......


2014/10/14
食安風暴連環爆,總統馬英九昨晚召集國安高層會議,指示提高食安處理層級,由行政院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馬並譴責頂新、正義、強冠等黑心廠商,呼籲民眾與政府一起加入抵制行列。

可不可以告馬總統毀謗,申請國賠阿~
可以阿,連民進黨還有搧風點火的媒體(自x時報,三立等)名嘴一起告
現在看來,基本來說頂新就是另外一個范佐憲

大力鼠 wrote:
可不可以告馬總統毀謗,申請國賠阿~
最近在研究易經,很好奇易經裡面敘述的道理,能否為頂新案一審判決的結果和未來發展,提供一些指引? 人世間許多事情的變化,往往不是只憑常理推論和眾人的意見所能左右,自然的運行有一定的道理,但不一定是社會法律所規範的道理。曾仕強教授的易經系列演講有提到,惡人還沒有得到報應,是因為還不夠惡,好人還沒有好報,是因為還不夠好。想到這裡,心情就比較好些。

好萊塢電影裡面有許多情節很像,大惡棍遊走法律邊緣,大家都知道惡棍惡貫滿盈,在法律框架下卻找不到可以定罪的法條,最後才以非法律方式讓惡人得到報應。

曾教授有幾個演講提到中國人(華人)的特性,說是中國人絕不會做違法的事,所做的事都是法律未禁止的事。法律的規範不可能面面俱到,和社會及科技發展的程度有段落差。現有的法條和檢察官掌握的證據,不足以作成有罪判決,這樣的結果不應該推論為頂新的黑心油有益健康。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消費者要學會保護自己,拒買頂新的產品。
就事論事

所有的亂源就來自咱們自己選出的立法委們

法官也只能按法律規定來判,他還能怎樣呢?

同樣的另一件事

工業石膏豆花沒事

雙氧水豆芽菜沒事

這些廠商有比頂新有錢嗎?

只能說,台灣人自己造業自己擔!


頂新工廠在屏東 辦公室在台北

除了老闆老家在彰化 這案子跟彰檢有甚麼關係?

當初彰檢跑第一搶著偵辦這個案子 地方上很多人就覺得奇怪了

dj720c wrote:
頂新工廠在屏東 辦公室在台北

除了老闆老家在彰化 這案子跟彰檢有甚麼關係?

當初彰檢跑第一搶著偵辦這個案子 地方上很多人就覺得奇怪了

講這種話很沒常識,真的....
刑事案件起訴和第一審都是在被告所在戶籍地管轄地方法院處理的
如果被告戶籍在彰化,不是彰化地檢署和彰化地方法院來處理是要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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