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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嫩模谈卖淫女风波:不该眼红或鄙视性工作者

voyeur wrote:
大陸人嫖妓被抓身份證...(恕刪)


蓋淫蟲還算好,台灣有人嫖妓,
還被法院認證為嫖客。

不過以太陽般光明正向的那群人觀點來看,
嫖客不偷不搶不強姦,應該給予表揚。
我同意不該歧視性工作者。但是現在這些模特兒或是藝人兼差賣淫,是藉著在網路或演藝圈裡的知名度,自抬身價行賣淫之實,讓粉絲和社會大眾有被欺騙的感覺,這才是引起大家反感的地方。若是一開始就擺明了是可以做性交易的,把價碼公開,大家倒也不會追根究底。
像是酒店的坐檯小姐,也是有各種規矩,即便和恩客性交易,社會大眾也會接受這樣的模式。

這些模特兒或是藝人願意把自己定位是性工作者嗎?

居間仲介牽線的若涉及欺騙威脅,設局讓人入彀就範,更該受到譴責。

fenghr wrote: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恕刪)






不含LP



怎拿LV

fenghr wrote: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恕刪)

我想沒有人鄙視性工作者
這件事主要是誰是當事者
誰又是無辜的
不該模糊不清
如果能站出來勇敢承擔
不鄙視這些性工作者 但這些小模的本職並不是性工作者
性交易本來就不是她們職業應該做的事 所以鄙視她們並沒有錯啊

kimoge 好 wrote:
不鄙視這些性工作者...(恕刪)


鄙視一直存在於這個社會...,
所以至今仍沒有一個地方有設立"專區",
既然鄙視一直存在,
又如何期待性工作者願意投身於"鄙視"的目光中....

另..有規定性工作者不能有第二職業嗎?


lovejerry999 wrote:
另..有規定性工作者不能有第二職業嗎?...(恕刪)


當然可以有第二職業
但如果明明是北港香爐
卻硬要假掰是白雪公主
敢作不敢當的話
那被他人鄙視也是自取的

SHIT HAPPENS!!

milo2314 wrote:
當然可以有第二職業...(恕刪)


你的說法並非毫無道理,
但......
畢竟目前性交易仍屬違法(無專區),
而我們並無法期待或要求他人自承自己有違法行為,
所以在檯面上不承認自己有從事性交易,應為理所當然之事,

既然容許性工作者有第二職業的存在,
而性工作目前因政府的打壓而無法見光,
所以眼前所見的,自非基於"性工作者"這份職業而顯示的外觀
極有可能是基於"第二職業"來顯示,

簡言之,
某小模,既是性工作者,又是模特兒,
當性工作者之職業因法令而必須隱藏,
眾人所見,應是"模特兒"之職業所表現之行為外觀
以"模特兒"之職業為基礎,表現出如白雪公主之姿態
這也只是執行業務上的一種表現而已

有時,看戲者或許入戲太深了............

fenghr wrote: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恕刪)


如果敢公開承認是賣的, 我不會鄙視你, 如果你自己都不敢承認在賣, 豈不是鄙視你自己呢?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fenghr wrote: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跨国卖淫案越演越烈,不少女星遭影射赴美陪玩陪睡。网上拥有24万粉丝的人气模特儿Tiffany Chen 2日在网上发文,认为职业不分贵贱,卖淫不偷也不抢,不该眼红或鄙视性工作者,更何况她们“被上有钱拿”,那些被花心坏男人玩弄又自认真爱被上免钱,“这样有比较高尚吗”?
日前刘乔安被曝出疑似牵线演艺圈女星和嫩模卖淫接客,Tiffany Chen就曾爆料,许多富商会透过“同行”的姐妹询问,陪吃饭、伴游一类的邀约从没少过,而到国外整天陪伴又附性交易,1天价码约五六万台币(约人民币1万元),这种行程起码都3天以上起跳,还有机会得到小费或衣服、鞋子、包包等礼物。
Tiffany Chen
事隔数日,Tiffany Chen再谈女星卖淫风波,开头直指职业不分贵贱,只要别人开心就好,“就算台湾女生都不卖,精液冲脑门的人也会去上外国妞。”她认为,不该眼红、鄙视那些性工作者,“嫌女生腿开开就可以拿那么多的男生,那你也可以屁股洗干净给别人上呀。”
Tiffany Chen表示,一些女生批评性工作者卖淫是爱慕虚荣,但她们可能是因能力受限、或没有好的际遇,只能“腿开开的给人上”,同时还要卖笑装的很享受,做完或许或许觉得自己很脏,那可能是一辈子的阴影,“可是别人选择承受,你有勇气吗?”
Tiffany Chen举例,性工作者好歹被上有钱拿,而那些被花心、以猎艳为乐的男子骗到手,却自认遇到真爱“被上免钱”,最后哭哭啼啼分手,“这样有比较高尚吗”?她最后写道,并不是鼓励大家卖淫,“只是我觉得不应该用有色眼光看待别人,管好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嘴比较重要。”


空有臉蛋身材腦子卻...令人不敢恭維

似是而非價值觀錯亂
看那些拿來對比的例子就知道只是混淆視聽
就只是為了掩護與強調賣淫是很正當的"目的"
與之對比的邏輯本身就沒啥道理可言
一個是自我選擇賣淫好容易地獲取金錢
一個是被動碰到壞運所託非人
本質就有差異了
只看相同處卻無視最基本的不同點
就是因為那是藉口當推託之詞用途

這掩護"目的"導致後續說詞就越來越離譜
什麼職業無貴賤之說無視該詞意義胡亂引用
也出現什麼自己可以承受後果就可以去做的結論
無視社會準則與群體道德觀
若真是如此買淫維生者自己又何須隱瞞身份呢?
假如不偷不搶那就可以正當的進行詐騙?
反正後果也是他們自行承擔啊!

該文唯一說對的是...
他人不該用歧視眼光用高道德去看待別人
這點是對的
但這些跟不該跟賣淫受譴責畫上等號
有些人的確是為酸而酸為私慾罵人
可這並不是賣淫問題的重點
比的也不該是以這些人為準也不是這樣就是"高尚"
大錯特錯地一蹋糊塗
錯的就是跟小偷強盜跟運氣欠佳的人比高尚
沒比大便臭就是香...這是什麼神奇邏輯?

而這正好印證了一些人為了自圓其說
其行為中"下限"會一直浮動探底至永無底線
因思維中以目的為主的道德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我今天要做什麼事說什麼話眾人的道德標準底線就該以此為準
我賣淫我就說比小偷高
我是小偷就說我至少沒做強盜
我是強盜就說最少沒殺人而我是兇手就說我沒放火害一堆人
如此一直比爛的下去~
主觀自私短視近利到如此真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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