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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點設計館擬撤出台灣 柯:大巨蛋的受害者


ben108472 wrote:
兩年前進駐台北松菸...(恕刪)


想把大巨蛋拉進這局也找好點的理由

為什麼紅點要撤出台灣?

為什麼香港、大陸可以提出更好的條件吸引紅點?

說白了,就是紅點看不起這個政府麻

請紅點駐地台北,但台北又付出了什麼?

就一個松菸?都發局說要打造不一樣的台北

卻對建築的基本維護都沒有作為?台上的人打打嘴砲,台下的人各各高潮

紅點是跟誰租房子?跟誰打契約?

是市政府?還是遠雄?

市政府自己的責任先負起來,不要什麼事是別人的錯!老是事不關己的樣子!

ben108472 wrote: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紅點博物館是大巨蛋受害者,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覺得大巨蛋應出錢修。.(恕刪)


真是敢講!

紅點是承租人,台北市政府是出租人

出租的建物有任何的損壞

理應由出租人先善修繕,再向造成損壞的人求償才對

就算是遠雄該負責

若是不能督促遠雄在短時間內修復

也應先自行僱工修復後,才向遠雄求償

而不是放著不管

好一個一推五四三

還好馬路沒有陷下去
不然就自求多福了
dunhilldun5168 wrote:
若是不能督促遠雄在短時間內修復
也應先自行僱工修復後,才向遠雄求償
而不是放著不管
好一個一推五四三

剛剛電視看到說,幾天前記者打電話給文化局長,局長說不清楚,要去了解一下。
記者過了半天再打給局長,就找不到人了!

ben108472 wrote:
兩年前進駐台北松菸...(恕刪)

丟的是全台北市民的臉。
我砲故我在
大巨蛋表示~~~~~

教練,我不能多休息幾天嗎??

一天到晚要我救援

很奇怪呀!!!

這還有後續

公家發包 通通進口袋

豆腐渣工程又要重現


Cornelius wrote:
而外國企業應該都會陸續撤出台灣
dunhilldun5168 wrote:
真是敢講!紅點是承...(恕刪)


本來就很敢講,又不是第一次

出租人是台北市政府又如何呢?

只要出包,台北市政府就不等於台北市政府了。舉例如下:

1.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出了爭議後,馬上撇清台北市政府消防局與台北市政府無關

2.使用台北市政府的第二預備金,利用台北市政府名義發包,再利用台北市政府名義發表記者會的體檢報告,不代表台北市政府立場

3.需要台北市政府最高主管簽字同意的悠遊卡公司董事,一出包,馬上就不歸台北市政府管

紅點大概是不理解柯文哲市長新人新文化吧,凡出包的,都不代表台北市政府

備註:管理員大人,這些都是客觀事實,甚至都有影片可調,這麼離譜的事情,台北市市長可以做,網友不可以評論嗎?刪文的標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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