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CHEN2006 wrote:回到公安問題來處理,但這部分也非北市府或遠雄片面決定,屆時還是會送內政部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仲裁,至少「蓋出來安全上大家都要接受」。 怎麼會是送內政部營建署?公安這麼重要的事情不是要給日本人審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