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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法院重驗 確認非回收油劣質油

審理越南油品案的法官於今年5月12日及14日兩度親赴頂新製油屏東廠勘驗,經過持續均勻加熱36小時後,從封存的油槽,分別在上、中、下分層採樣,並委託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依照標準檢驗法進行檢驗,相關報告書今天在法庭正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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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油跟長期出貨的是同一品質嗎?
這些油跟檢察官抽驗的是同一品質嗎?
應該抽驗的是當初出貨的油品品質吧,當初下架回收的沒有查扣一些當檢體證據嗎?

如果是事件爆發後的不同品質油? 那刻舟求劍並無任何意義
這篇新聞資料對我來說 不夠做出任何判斷

隨便講講 wrote:
審理越南油品案的法...(恕刪)


[從封存的油槽]
誰封存?

[這些油跟檢察官抽驗的是同一品質嗎?]
檢察官沒抗議?
樓上的 問得好
就是一堆關鍵問題
一般人不知道答案
才無法做出任何判斷阿

如果當初檢察官採的是同樣一槽的油品 檢察官就GG了

隨便講講 wrote:
這些油跟長期出貨的是同一品質嗎?
檢察官當初抽驗也是就當時能查到的來抽
對於已經出貨且賣掉,喝到大家肚子裏的的油品是要怎麼查?
大概需要先研發時光機喔

這些油跟檢察官抽驗的是同一品質嗎?
看報導應該是同一油品
因為事件爆發後就封存啦
除非能證明封存後又有人去掉包,不然怎麼看都是同一油品

應該抽驗的是當初出貨的油品品質吧,當初下架回收的沒有查扣一些當檢體證據嗎?
驗出貨的要幹嘛?
當初消息不就是頂新拿壞油煉製後變成符合標準的油
現在去驗出貨的油,那鐵定沒啥問題的呀

如果是事件爆發後的不同品質油? 那刻舟求劍並無任何意義
這篇新聞資料對我來說 不夠做出任何判斷


看新聞還是要認真看
多想一下吧
媒體亂報
鄉民跟著起鬨

結果就是指鹿為馬

台灣的弱智化 真是讓人笑掉大牙
當出食安問題時,人民罵政府把守不力

反過來

當食安沒問題時,又回過來罵說政府不充份掌握證據,只會見到黑影就開槍?

這社會怎麼了?
我是不敢吃啦,魏家四天王,另外三個都切的一乾二淨了...

INNOCE wrote:
早喬好了,馬吳工商...(恕刪)

證據在哪裡??

請提供人事時地物喔
dj720c wrote:
怎麼一堆人前仆後繼幫頂新平反呢...(恕刪)


幫誰平反不是重點,重點是事實是什麼?如果證據真的顯示頂新不像之前媒體說的那麼可惡,難道我們要因為原本的刻板印象硬要魏家去坐牢嗎?如果證據顯示魏家無罪,法院卻因為輿論壓力判他有罪,那還叫法治社會嗎?中古世紀燒女巫才會這樣做。

之前媒體說頂新可惡,大家都信了;現在證據顯示頂新可能無罪,大家就說採證有問題、檢驗有問題、檢察官有問題......。但是媒體造假的紀錄遠比法院高很多,為甚麼相信媒體,不信法院證據?真要判斷真相,應該實事求是,根據證據說話,如果認為採證、檢驗有問題,就要提出證據或疑點。而不能只因為檢驗結果跟我想要的結果不一樣,就隨意指控。


檢察官~~~~到底在做啥?

連起訴的內容一再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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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以不實筆錄作為起訴證據]
頂新越南油案審理庭
時間:104年06月16日
地點: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第一庭

本次當庭勘驗2014年10月14日偵查庭常梅峰的偵訊光碟,檢察官問:「是否要向魏應充報告採購政策?」,常回答:「因為油脂市場猶如股票,每天的價格跳動起伏大,老闆無法即時掌握,所以不會管、也沒有能力下意見,平時也不需向老闆報告採購之細節」。但訊問筆錄卻記載:「魏應充通常會對採購下意見」。

光碟中明確可看到魏應充並未對頂新公司要採購何種原料油有過指示,這和原先檢察官作為起訴證據的常梅峰偵訊筆錄內容南轅北轍,當庭檢察官對如此嚴重的情形,竟然只以「誤繕」帶過、表示偵訊筆錄確實記錄錯誤,且同意當庭更正。審判長對此諭示:「常梅峰偵訊筆錄顯然錯誤」,此筆錄之證據能力亦遭推翻。

chlorite wrote:
幫誰平反不是重點,...(恕刪)

台灣民粹的科學素養是很低的

跟它們講証據? 會通嘛?

反正台式文革早晚會來
因為文盲充足是充份且必要的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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