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法禁止使用粉塵供娛樂活動;
2. 或立法規定類似公共活動消防隊須駐點
個人覺得, 我們控制不了人的行為, 用法律來規範, 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或積極減低傷害的擴大的作為是必須的
THE666 wrote:
這是那個家屬代表的...(恕刪)
我明白了
但我的看法是如果是那個家屬胡說八道的歪理
實在沒有必要替他發散和宣傳
何況要求保險公司全面檢驗活動有所困難性
若是包含太廣,團體所參加的旅遊活動是否也算,那保險公司檢查的完嗎
若是僅設定公開場合的單次活動,會不會保險公司檢測要錢,轉嫁到保費上,然後轉嫁到活動費用上,然後所有活動不用辦,因為報名費都很貴。
記得先前韓國開演場會,排風孔蓋崩落也損失不少生命,那保險公司檢查的到嗎
沒檢查到出事的話該怪主辦單位,還是該怪保險公司,還是怪政府沒有要求他們通通檢查到
那位家屬提的法規可以再確切提到是哪個國家怎麼制定
繼續討論才有意義。
可惜這只是家屬呼弄民眾,強詞奪理,爭取醫藥費的手段阿~
錯過不見得不是好事 wrote:
我明白了但我的看法...(恕刪)
我是認為我們不用因為部分家屬的問題而因噎廢食
民主社會,家屬怎麼討是他們的事情,政府也不是予以與求
但討論這部分問題時,是不用用究責的眼光下去下去檢討不週全的部分
像你提到排風管蓋崩落的問題,本來上面就不應該站人
所造成的傷亡本來就不該由投保單位或政府承擔
這種道理大家都懂,但只要有模糊的地方,自然就會遭人利用瞞天喊價
但是當發生這種事情之後,在規劃動線時,政府是否能夠有所規範
是不是在排風孔道旁就該放置紅龍角錐等隔離人群
那政府制定相關規範後,保險公司才能夠釐清投保的該不該理賠的模糊地帶
而保費怎麼去計算,也自有市場機制下去衡量,這也是活動主辦跟保險公司該去煩惱的問題
如果一場活動辦起來保費高到嚇死人,這種活動你也不敢去吧?
LanciaDelta wrote:
不談中央是否該支付...(恕刪)
2014年彩色派對決戰八仙
第一個連結? 2014 年都不知道這是有危險的活動!?
我不是批評這團體,很多事,知難行易,要發生(出問題)後,才知道要怎麼做! (人類是無知的,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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