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遠雄的態度也是柯p造成的,市府應該自動派人去巡查公安,再一次證明市府只有叫駡的能力而沒有事先危機處理的能力,公共安全就這樣被柯P梭哈和遠雄對賭,真是視人命如草芥。VS@ECK wrote:2015-07-10...(恕刪)
遠雄在勒令停工時就告知台北市政府,貿然停工會有安全疑慮。http://www.chcg.gov.tw/ch/06services/01view.asp?data_id=7749建築法第 93 條(違法復工)依本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工;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者,除強制拆除其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5210019-1.aspx大巨蛋案 遠雄將告知停工後遺症(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1日電)北市府認為遠雄大巨蛋公司遲未針對松菸和捷運板南線的安全改善提出具體計畫而勒令停工。遠雄企業團表示,今天會告知市府有關大巨蛋停工後各項工程的危險因子與程度。遠雄企業團指出,今早先與律師洽談後,並了解市府記者會所談的內容,隨後一定會告知市府,大巨蛋各項進行的工程中所有危險因子,包括大底未完工下,數據變位的問題該怎麼辦,誰負責任;大巨蛋鈦板屋頂未施工完畢下,還未栓緊的螺絲,以及屋頂被掀飛該怎麼辦?另外,鷹架鬆動要拆下來,古蹟底座的加強支撐等危險工作,在停工後該如何處理等,遠雄企業團會基於誠信原則和責任歸屬,清楚告知北市府;一旦北市府仍決定停工,遠雄將立刻向市府申請假處分,將責任劃分清楚歸屬。北市府昨天晚間發布新聞稿,勒令大巨蛋停工。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與都發局長林洲民上午10時將在市政府對外說明。1040521
polu wrote:神舉例看一下法規好嗎 法規?以大巨蛋的合約中, 明訂因為市府造成的停工, 將不得究責遠雄.市府可以說遠雄違約的部分該如何"改進與賠償", 但是片面宣布停工除大底以外不得做補強或修繕動作, 很顯然責任歸屬已經到了市府身上.若真有事故而須要上法庭, 法官看合約後的結果是什麼, 應該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