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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國人貪小便宜柯文哲指示繼續畫停車格...

最近台北偏遠地區的停車格空位很多很好停,原來停得滿滿的車都不知道停到哪裡去了?

唉,這實在太有才了。

文章內容明明是說『有些地方屬私地--->有法令問題』,

到你們腦子裡一轉,就變成『不合法』、或者『在私有地上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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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處說的意思是:私有地需要有通行權,在其面前劃設停車格,有法令上妨礙通行權的疑慮。

這是劃設的技術問題。全畫滿,當然不行。但有些人會抗議,比方他家是透天厝,一樓當車庫,要是畫成停車格,他的車就不能出入。

柯文哲的意思是:先劃下去,有抗爭,再來討論。像上面的案例,按照法規精神,透天厝除非有申請一樓設置為車庫,否則面前道路,並沒有保留汽車通行權的保障。所以劃設上,只要留有合適的人行、甚至機腳踏車出入空間即可。

柯文哲說的,可不可以?

按照停車格設置的辦法規定,由道路主管機關處理,台北市的道路,由台北市政府處理。

所以路邊停車格當然是劃在道路上啊!

怎麼會想到是跑到私有地上面去畫停車格?那就不叫停車格,叫作把私有地畫成停車場。

很明確的新聞報導,是指已開設、並且實際供通行的道路,而不是未徵收的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或者在私有地上劃設停車場。

有沒有看到『潭美街』三個字?是道路兩側,不是在私有土地上。

我來幫大家上紅色看重點
'Abracadabra' wrote: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主張使用者付費,讓北市多數停車格從免費改成收費,北市今天下午舉行交通會報,柯文哲再度提及停車格一事,他表示自己日前到內湖垃圾山(潭美街),發現一排停車格只有2、3輛車,反觀另一邊卻整排違規,柯表示自己看到國人貪小便宜的心態,要停管處積極處理。雖然停管處解釋有些地方屬私地有法令問題,但柯相當堅持,要建管處先畫下去,「等有出來抗議再講」。
果然不愧是柯皇
朕想要怎樣就怎樣,法令不允許甘朕屁事
先畫下去,小市民有意見就來伸冤,沒伸冤就當作沒這回事

柯文哲上任後對停車格一事相當在意,今天交通會報無討論相關議題,卻在會議結束前提及此事。柯強調,近期北市路邊一直畫停車格,結果很多車輛就跑到巷道,他指示停管處長謝銘鴻,巷內應該也要「給它畫下去」。
這邊記者沒寫清楚,所謂的畫下去,到底是指畫停車格,還是畫紅黃線
如果指,巷弄內法令規定不准停車的地方,畫紅黃線,這大家都沒意見
如果指,巷弄內畫停車格,請問這樣有增進公共利益?

話鋒一轉,柯又說自己不久前去內湖垃圾山,看到一邊畫停車格只有兩台車,反觀一邊(靠近基隆河堤)全部違規,這樣的場景讓他啼笑皆非,再問謝銘鴻「找個時間去整排開單,你覺得呢?」接著他痛批,「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這個事情讓他)看到國人貪小便宜的心態,去把它處理掉」。
謝銘鴻表示,潭美街靠近基隆河側目前並無畫設紅黃線,由於該處有幾塊私地,依規定只能畫紅黃線,不可畫設停車格,希望用費率調降的方式,讓車主能改停停車格內。
柯皇說,全部違規
停管處長說,沒有畫紅黃線(即刻打臉)
保安,可以讓人家這樣馬上打臉的嗎??!!

但柯文哲對這樣說法顯然不以為然,認為一邊免費,另一邊就算再便宜,還是沒有人要使用,最後他指示「先畫下去,等他有出來抗議再講」,又說「這邊有格子,另一邊什麼線都沒有,沒有犯法啦,看起來就很火大」。最後謝銘鴻表示,會用畫線的方式來做處理。
柯皇就是柯皇
沒有犯法,但讓朕看起來很火大,沒有讓朕的停車格收到錢,不爽爽就不行

此外柯文哲今天也做出決議,針對交通會報過去討論最多的十大違停、十大阻塞點、十大肇事熱點,要求交通局每個月解決一件。他對著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年底要親自看每個月的報告,如果數據一樣,或是違停熱點重複出現,將「找你算帳」。(陳思豪/台北報導)(恕刪)


有人說買不起車位就不要買車呀
但請問台北有多少老公寓
這些30年老公寓當年可沒要求一戶一車位吧
難不成要限制住公寓的都不准買車?這是中共還是北韓呀..

柯粉也太妙
柯皇公然搶中產階級的財產,竟然也燜不吭聲,還幫忙叫好
路邊停車格要收費,請問是收的到住豪宅的有錢人嗎?
會停在路邊的大多都是一般小市民吧
這樣是對中產階級的人照顧還是多一層剝削
就像要停北捷8折優惠一樣,有錢人是有在坐捷運?
停優惠到底是爽了誰,苦了誰
這麼簡單的問題,還有人看不懂?
~~安室奈美惠魂~~
您可能有些誤解了, 很多道路地所有權仍是私有的(政府無力徵收), 但因為通行權的關係, 所以即便是私有地, 政府仍然可以劃紅黃線

禁止停車,沒有問題。但停車格牽涉到"收益"的行為,就很有爭議了。

私有道路地之多,可能超乎你的想像。先不說小巷弄了,大如仁愛路,中山北路等大馬路上,私有的道路地還是很多。


tdbigman wrote:
按照停車格設置的辦法規定,由道路主管機關處理,台北市的道路,由台北市政府處理。
所以路邊停車格當然是劃在道路上啊!
怎麼會想到是跑到私有地上面去畫停車格?那就不叫停車格,叫作把私有地畫成停車場。
看起來就很火大,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連署
'Abracadabra' wrote: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柯文哲指示繼續畫停車格..(恕刪)

雖然我對他很"倒彈"

不過這樣做很好~(不要又跟拆違建一樣..雷大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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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真正想法是
全部馬路根本都應該全畫紅黃線
因為馬路是鋪來行駛或行走的 不是鋪來當停車格的
能在路邊設停車格 就是你浪費錢 把馬路開的太寬了


試想 如果馬路的寬度 僅容2車交會
路邊會有人敢停車嗎? 馬上被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毛毛小熊掌 wrote:
柯粉也太妙
柯皇公然搶中產階級的財產,竟然也燜不吭聲,還幫忙叫好...(恕刪)


蚵粉一堆白目魯蛇,買不起車的,只會眼紅有車的。

tdbigman wrote:
怎麼會想到是跑到私有地上面去畫停車格?那就不叫停車格,叫作把私有地畫成停車場。
...(恕刪)


因為你不知道的是,有不少既成道路是強用私有地開闢的,尤其是路幅狹小的巷弄,政府當初没有徵收,也没有給任何補償,這個政策引起不少地主反彈,在這類既成道路上強劃停車格,是如柯P没有法治概念的土皇帝才會想蠻幹的事,這廝的思維其實已和黑道無異。
柯P不開車 所以他認為停車不付錢都是佔小便宜
柯p不坐捷運 所以打8折也要取消
柯P不騎UBike 他騎自己的單車 所以半小時優惠取消
台北市民要習慣跟著柯p感覺走
如果台南也能跟進那該有多好

原本就已經窄到不行的街道,遇到假日更慘
幹話黨功德滿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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