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wu0531 wrote:其實郭力恆從1993年被收押 , 在獄中關了19年都不透漏口風 ...(恕刪) 這是暗示郭某其實被關了快20年,所以不是6個月抵2億吧?郭某所犯「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判刑20年;所犯「採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2億元,合併執行的結果就是「有期徒刑」20年(於102年底服滿),加上罰金2億元(未繳)。換言之還是只能拿他易服的6個月來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