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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化身小當家作者小川悦司也轉貼

darren0911 wrote:
還是說這裡真的是逢柯必酸呢(ptt的翻版

逢柯必酸或者逢柯必挺都不是健康的心態。
就事論事,作者雖然沒有不高興,但這樣直接抄襲恰當與否難道不是有待商榷嗎?
話說台北市政府不是正想扶植文創產業,這麼好的機會,
找些當地文藝工作者用自己原創的作品來敘事不是更好?


連帶頭的政府都是這種標準,根本不尊重原創,
由此就可知為啥文創只能被視為騙人的玩意了。

劉肯尼 wrote:
這讓我想知道之前某...(恕刪)


我是不知道你說的是不是蔡正元拉
蔡正元盜圖事件可是有攝影師說不同意蔡正元使用他的圖要提告的喔


至於柯P這次事件就不一樣了
原作者並沒有生氣說要提告柯P或不同意柯P使用,雖然沒有告知原作是不禮貌
嚴格來說這算是同人的一種
除非有像田中芳樹事先說他的作品禁止二創同人或用在營利行為
不然是沒有侵權疑慮的


如果這算侵權
那我看台灣、日本舉辦的同人展、COSPLAY或小朋友隨手畫的七龍珠、鋼彈等等都算侵權了
darren0911 wrote:
剛去看原作者的twitter了
原作者的態度比較偏向驚喜好嗎
另外有人問了關於智財權的問題
作者的回答是:我雖然沒被告知,不過應該沒問題.

有一個東西叫尊重....未事先告知著作權擁有者......人家原諒你是運氣好...


凡是改作都是侵犯著作權的.......

另外作者未必一定擁有相關著作權喔.....有可能已經賣給了出版社....

天狼犬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說的是不...(恕刪)



因為沒有似乎實際上去告人的例子...不過一般普遍都認為同人是在作者默認的情況下去進行創作
只是目前還是告訴乃論的樣子,加上某程度上同人也可以提高作品曝光度,作者跟公司似乎比較不會特地去打壓同人...
天狼犬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說的是不是蔡正元拉
蔡正元盜圖事件可是有攝影師說不同意蔡正元使用他的圖要提告的喔
至於柯P這次事件就不一樣了
原作者並沒有生氣說要提告柯P或不同意柯P使用,雖然沒有告知原作是不禮貌
嚴格來說這算是同人的一種
除非有像田中芳樹事先說他的作品禁止二創同人或用在營利行為
不然是沒有侵權疑慮的
如果這算侵權
那我看台灣、日本舉辦的同人展、COSPLAY或小朋友隨手畫的七龍珠、鋼彈等等都算侵權了


算是有說到重點,基本上擁有著作權的人不反對就沒事...

之前那個硬扯啥KP沒有商業行為所以沒關係的就洗洗睡吧,

即使沒商業行為,著作權擁有者說不准就是不行...

不過您文章也是挺矛盾的,基本上沒有告知著作權擁有者就拿來使用是侵權無誤...不只是沒禮貌而已...

但其實不用於特定用途的(例如商用、公開展示等等),基本上著作權擁有者也不會這麼小氣真的去主張侵權...

畢竟會去仿畫或者同人作品的 多半也是粉絲,只要不要太過分通常也都看看就算了,當作宣傳作品也很好...

基本上日本同人作品(包含固定小量販售的、特定場地販售的)也會主動避開那些會主張著作權的出版社作品,這已經是他們的常識了...

看來台灣要搞文創還早的哩,基本著作權的觀念都很糟糕...
畫的根本不像柯文哲,他的三角臉特徵都沒突顯出來。


天狼犬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說的是...(恕刪)


你也真能凹

最近復旦大學抄東大形象廣告
黑板上寫的公式不一樣
太空裝也變安全帽
還不是被一堆台灣人笑
東大沒說要告
復旦都自己道歉認錯了

作者不在乎就不會貼出這個
告了被嫌小家子氣
又賠不了幾塊

問題在政府宣傳文可以這樣亂改別人作品

只能說台灣人水準和對岸真的沒太大差異
還自以為聰明
最近復旦大學抄東大形象廣告
黑板上寫的公式不一樣
太空裝也變安全帽
還不是被一堆台灣人笑
東大沒說要告
復旦都自己道歉認錯了
............


去年郝市府客委會改了大阪固力果廣告地標當宣傳海報
也被網友虧台灣沒人才不怕被日本遊客笑如何如何
固力果沒告,郝市府還是道歉了
怎換了柯市府就OK了?
因為他們覺得日本人是自己人,差不多沒關係的。

但是當別人侵權時,他們又會跳出來為日本自己人講話,講什麼丟臉啊沒人才啊。

但他們都沒想過,KP是丟全台北市民的臉,這並不是網友惡搞,是市府團隊做的圖,摳憐。
我砲故我在
政府單位山寨人家的東西,實在是非常丟臉…
可悲的是竟然還有人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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