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不和學校商量就強拆是很不ok的做法,粗暴又不尊重學生的觀感非常糟糕,如果合法就可以拆那請柯p按同一標準及速度來拆巨蛋不用和建商再商量了。
blood0819 wrote:
佔用既有巷道的校門
...(恕刪)
ccc42 wrote:
高中生16歲就不用...(恕刪)
看看社會新聞...
高中生當加害者與受害者的比例,何者為高??
況且,是學校的問題...這些學生是否被逼著來護校??
你猜嘞....
補:寫仔細點好了...
校方佔公有地,要拆...是行政裁決的問題...不用透過法律訴訟
如果是你佔到我的地,是民事爭議,要透過法律訴訟才能要求拆屋還地
至於巨蛋,是BOT的問題,契約...要拆蛋,也要上法院...
校方也不是沒辦法反制,可以向法院提假執行,暫停拆屋程序(市府會給公文說幾號要來拆..)
等確認地界,再由法院來判決,要不要拆,拆多少...
這是在地界有爭議的情況下,正常的做法...
為什麼校方不這麼做?
因為,自己知道..是佔用公有地....
我要拆你家,或換個說法..你要來拆我家
我把四歲的小孩綁在柱子上,阻止你拆屋
是我的問題,還是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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