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CHEN2006 wrote:都沒有市府幕僚出來救救這個用膝蓋想事情的市長? 簡直荒腔走板..... 他是雍正控,要學著二月河的劇本走嗎?雍正剛上台時,誤認諾敏是好官表揚他,大家心知肚明等著看笑話,還有科舉舞弊案皇上出糗了,他弟十三爺問為什麼身邊沒人提醒雍正?不過,戲中的雍正漸入佳境,柯P會嗎?
skywalker7263 wrote:柯文哲今天出席「公平台北、世界城市」公平貿易城市起跑記者會,會後受訪時表示,對此,昨天廉委會有討論過,國有財產署撥的土地,如果不是依照原來的目的開發,應該是可以收回,這有點矛盾,他後來發現,三創案那塊地,當時在台北市政府,兩任財政局長簽的公文就不一樣,第一次簽文是主張要設定地上權,後來到李述德時,就改為BOT案,表示法律見解不一樣。 這不就代表,其實人家早就想過設定地上權這招可以賺更大...但是被法規打槍,也就是說過不了國有財產局那關,所以才改BOT?這種類似狀況不管在公家還是私人公司不是很稀鬆平常的嗎?想做自己認為最好的做法但是卻被老闆或者規則打槍...怎麼KP都曾在台大醫院當到主管,都沒遇過這種情況嗎? 還是他在台大都是為所欲為?
skywalker7263 wrote:梁文傑指出,奇怪的是,財政局明知如此做的前提是,這塊地必須是市政府自己的,若這塊地當初以設立資訊園區為由,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就必須按照原來的申請目的使用,不能改為設定地上權,他在一個月前質詢財政局長時,已要求把這情況報告市長,但局長卻保持沈默,任由市長一直講錯話。(恕刪) 言多必失
最近聽到一個故事是這樣的...有一天,A花了11億弄到了一塊便宜的空地,然後跟B約定,這塊地讓你用50年,不過你要先拿10億給我才給你用,而且50年後土地上的大樓都要變成我的,另外因為你使用土地跟房屋,每年要付給我4000萬.後來B花了38億蓋了大樓準備營業的時候,從A接管土地的繼承者K聽某人說,B做生意肯定賺大錢,於是習慣用膝蓋想事情的K抓抓頭,說了一句話:當初A只拿10億真的太奇怪了...----------------------------------------------這樣說來,某BOT不但零權利金,市府還倒貼15億,那是不是更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