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必搜尋,想也知道有死刑的嚇阻作用比較高。現在問題是,廢死的理論就是 → 根本不該有死刑的存在。國家沒有權力剝奪國民的生命權。這是「原則」,那至於要怎麼嚇阻重大刑案 → 再研究但總之不能牴觸「原則」。
歐洲就是太講人權,治安一直惡化,除了竊盜橫行外,就屬擄人賣肉(人蛇集團)最知名,記得地表最強老爸「連恩尼遜」即刻救援第一集,就是救女兒出火坑。臺灣一旦學習歐盟廢死,沒意外,治安一定有得瞧,只是一般人沒有老爸的身手,要怎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