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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建志說,「所謂的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

“有人討厭你(馬英九),正是你(馬英九)行使自由,依照自已的(馬英九的)生活方針過日子的標記。”
pighead.jen wrote:
所謂的自由,就是伴隨著責任
這位潘醫生還是不要出來刷版面好了,連話都不說...


沒錯,人有言論、遷徙、集會、結社自由,
但這些都是伴隨著一定的責任,
因為相信他人會為其言行負責,所以給予自由。
民主國家除了思想外,外在的行為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規範,
要不然為什麼美國可以把想去參加IS的年輕人拘捕?
為什麼不保障他們遷徙或結社自由? (又還沒犯下任何恐怖攻擊)
又為何在德國,公開讚揚納粹也會被警察帶走?

言論自由是一回事,但同時也得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不然很多詐騙集團何罪之有? 說謊、毀謗又有何之過?
只求自由不求自律的社會,大概會是一團混亂吧....

這位醫生的母校不用負責嗎?


skyprayer wrote:
沒錯,人有言論、遷徙...(恕刪)
故意說的模稜兩可讓人看不懂

以免打到自己耳光

這應該是潘大醫師本文的主要用意
我所知道的自由,是不影響到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潘醫師說自由就是被人家討厭,那相反來說;被人家尊敬就是不自由嗎??


言論自由很重要,但是無限上綱言論自由。
就會變成有話語權的人有自由,沒有話語權的人被自由霸凌。

言論自由應該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不然自由只是多數人霸凌的藉口。
什麼事都想要插上一腳

有這麼飢渴嗎?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什麼事都想要插上一...(恕刪)


明年要選立委了

先卡位刷存在感~

alancc995 wrote:
潘建志說,「所謂的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有人討厭你,正是你行使自由,依照自已的生活方針過日子的標記」,聽起來似乎有點違反常識的白目,但在充分理解阿德勒、接納自我之後,你才能進一步信任別人,貢獻於社會。(恕刪)


「所謂的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這二句話有異曲同工之妙


skyprayer wrote:
沒錯,人有言論、遷徙、集會、結社自由,
但這些都是伴隨著一定的責任,
因為相信他人會為其言行負責,所以給予自由。
民主國家除了思想外,外在的行為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規範,


台灣現在就是有些高喊著自由,但對於責任都撇得一乾二淨,遊走法律邊緣

自由的定義不是讓大家能隨意惡意批評他人吧

如果做什麼都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跟鄭捷不是沒二樣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潘蕉王最近講的話好有哲理好有學問 被漂流木撞到腦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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