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CHEN2006 wrote:意思是我不喜歡你,...(恕刪) 就像這個嗎? 江蕙和一些藝人被罵翻囉~感謝PTT鄉民們實際做一遍謾罵的正確示範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771199.A.8D6.html
石梯有夢 wrote:說實在的,我會個人...(恕刪) 我只覺得有非法就該提起告訴相信像那位女星的案例 警察會受理但整件事情有趣的是 他的"朋友"告訴她說有人在罵她藝人名流的世界 我真的搞不懂~~怎沒半個朋友告訴他 去提告或者至少安慰他別在意那些不敢用真名胡言亂語的人?
pighead.jen wrote:說真的,看了覺得很...(恕刪) 反正跟他們立場不同的通通打成了另一邊的拉 唉唉......跟他們講道理只會被更難聽的話回復而已反正躲在電腦後面 他也認為你奈他沒辦法怎麼說....已經被洗腦的太嚴重了
sobekmax wrote:第一次長知識什麼叫言論自由本來就沒一定的標準明明就有標準難不成被告了才知道標準在哪裡?法律會告訴你標準在哪裡 你自認很合理的給別人六個零分要不要寫出實名來表達你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也順便讓大家為你的言論打分數
哎呀又一個只嘴泡的人爬個文那麼難嗎?我只支持實名註冊暱名發言不好意思唷我不是看ppt打分數過生活的再送你一個voyeur wrote:你自認很合理的給別人六個零分要不要寫出實名來表達你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也順便讓大家為你的言論打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