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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通姦罪是否該除罪化???

贊成 但非私自 要通知另一方 但不需另一方同意
如無事先協議 財產對分
gan978a wrote:
那請問你是不是贊成:
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覺得已無夫妻情感就可私自註銷結婚登記?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u82232016 wrote:整個宇宙 就只有人類不能自由選擇要跟幾個...(恕刪)


也只有人類有道德約束,有禮法,知廉恥,守信義。
你想自由跟幾個交配那就不要結婚就好了啊。
gan978a wrote:
也只有人類有道德約束,有禮法,知廉恥,守信義。
你想自由跟幾個交配那就不要結婚就好了啊。.(恕刪)

你一輩子只跟一人交配?
而那人一輩子也只跟你交配?

不然都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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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發現有人幫我開香樓才發現

竟然莫名其妙被停權60天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通姦罪一除罪......

以後汽車旅館就要預定了

不能隨去隨有了

旅館業者也可以上市上櫃了

POISC wrote:
通姦罪一除罪.......(恕刪)

通姦除最後會生意興隆的

還有保險套業者喔

怒濤爆裂 wrote: 你一輩子只跟一人交配? 而那人一輩子...(恕刪)


重點是結婚好嗎!
是啊,我婚後只跟我老婆恩愛。

gan978a wrote:
也只有人類有道德約束...(恕刪)


老實說
我不懂這樣為麼叫作:"道德約束,有禮法,知廉恥,守信義"耶!!

我比較有錢
我可以多照顧幾個女人
女人們也樂意讓我照顧,一家和樂融融
為什麼就不可以呢?

難道非得要扭曲大自然天性的一夫一妻
逼得女性非得要選擇條件比較差的男性,不然只能單身終身?




怒濤爆裂 wrote:
贊成 但非私自 要通知另一方 但不需另一方同意
如無事先協議 財產對分

這是伴侶制度
有人提案,但是不通過...

u82232016 wrote:
我比較有錢
我可以多照顧幾個女人
女人們也樂意讓我照顧,一家和樂融融
為什麼就不可以呢?

王老先生可以,辜大少可以,雷洪可以,當然你也可以...
女生願意跟你的話,通通都可以!

u82232016 wrote:
女人們也樂意讓我照顧,一家和樂融融
為什麼就不可以呢?
難道非得要扭曲大自然天性的一夫一妻

你還是可以啊!只要你能搞定那些女人不要互咬,法律也管不了你,除不除罪不影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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