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日前宣佈流浪貓狗零安樂死政策後,動保處長陳淵泉指出,目前內部正修改法規,未來民眾只要繳交規費2400元,即可合法棄養貓狗,後續交由動保處協助認養,預計每年可能增加300隻棄養量,全案最快3月底上路。
陳淵泉表示,配合中央動保法規定,目前台北、花蓮等縣市已有繳納棄養規費方案,過去新北市擔心這會鼓勵民眾棄養,因此態度保守,如今在市長朱立倫宣佈零安樂死政策後,相關配套措施也應上路。
他說,4年前新北市流浪貓狗認養率僅約1成,但有5成7的貓狗遭「人道處理」,近年來透過動保警察、寵物福利車推廣認養等措施,已大幅提升認養率。
以去年為例,新北市收容約1萬2000隻流浪貓狗,7500隻獲認養,比例達6成,僅1160隻遭「安樂死」,比例大幅下降1成。
他指出,新北市9個動物之家,總收容量約1500隻流浪貓狗,若能提高認養周轉率,讓等待收容的時間縮短到1到2個月,加上空間活化,總收容量可增加2成到2000隻。
動保處也將與屏科大合作,訓練流浪犬作為崗哨犬、警衛犬、陪伴犬等,提高民眾認養率。
陳淵泉說,願意飼養貓狗的飼主,大都有愛心、有良心,相信不會隨意棄置,如果真的棄養,可以繳納規費後交由動保處處理,預估每年可能會增加約300隻的流浪貓狗。他說,透過提高周轉率、多元培養的方式,相信可應付這些增加的棄養潮,但他仍呼籲民眾發揮愛心,杜絕棄養。
...(恕刪)
是記者收錢亂寫還是動保處長不知道自己該幹啥?
1.公務人員這麼愛貓狗保團體扣的帽子,真的不知道要說啥,官方動保業務一直在被污名化而且都很開心的把這些污名當作政績,再收容過程狗會死掉是結果,該改進的固然該改進,但是原因還是狗太多,然後狗又不能死,最後問題還不是要全民解決.
2.送收容所本來就是合法的,收規費會比不收規費增加棄養量,是把貓狗保團體的文宣當作自己施政綱領嗎?
3.飼養貓狗跟有愛心有良心有啥必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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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錢還可以合法殺動物勒:
附表
畜禽屠宰衛生檢查費額表
屠宰種類 屠宰線每小時最高屠宰量 檢查費額(新臺幣元/小時)
家畜
(豬、牛、羊) 六十隻/小時以下或緊急屠宰 二百一十元
六十一隻至一百二十隻/小時 四百二十元
一百二十一隻/小時以上 六百三十元
家禽
(雞、鴨、鵝) 一千隻/小時以下 二百一十元
一千零一隻至二千一百隻/小時 四百二十元
二千一百零一隻至四千二百隻/小時 六百三十元
四千二百零一隻至六千三百隻/小時 八百四十元
六千三百零一隻至八千四百隻/小時 一千零五十元
備註:每小時最高屠宰量指屠宰場登記證書所登載之最高屠宰量。
動保法規定不續養動物應當送至公立收容所,如此行為才是合法,也應該鼓勵,而不是被狗保貓保團體汙名化亂扣帽子,稱作合法棄養
動保法清楚指出,棄養是指不續養動物不送至公立收容所,隨意棄置或餵養在住家或收容所以外場所,如狗保貓保團體最喜歡鼓吹的TNR,就是違反動保法
政府公權力不彰,不強力取締也不澄清及宣傳合法及正確的觀念行為,反讓狗保貓保團體大肆宣揚違法又錯誤的觀念行為,媒體跟著亂報記者跟著亂寫,大家一起和稀泥搞醬缸,都是鄉愿
或許入園收取一點清潔費,園內提供餐飲,或收取愛心捐款,都是維持生計的方式。
以下摘自維基:
猴硐貓村,又稱猴硐貓街,位於台灣新北市瑞芳區猴硐,在猴硐車站周邊,以光復里柴寮路一帶為中心的山村民宅古街,為瑞芳鎮於2009年底新規劃之觀光景點,曾在2013年11月與日本兩大貓島、美國、義大利、土耳其等景點並列,被美國CNN評選為「世界六大賞貓景點」[1]。
貓村棲息的貓因長期與觀光遊客近距離接觸,多半已不怕生,更有些貓會主動與人撒嬌接觸。因白晝較炎熱,故貓群多會隱匿於陰涼處,傍晚後較容易看見大量貓隻群聚的盛景[2][3]。猴硐早年曾是台灣煤礦產業第一大城,從臺北市搭乘火車的車程,約一個小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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